特朗普在推特上拉黑关注者真的非法吗?

特朗普在推特上拉黑关注者真的非法吗?

用理智的声音对抗一堆胡话
导读
虽然单就联邦法官裁定总统不得拉黑他人这件事,引起了世界各地不少人的震惊,但在这一案例中,法官是否真的对法律运用得当,才是真正值得我们理性思考的问题。

在推特上屏蔽关注者
特朗普是否真的非法
狄肯兰·麦卡礼
Declan McCullagh
禅心云起 译

一名联邦法官今天在曼哈顿裁定,《第一修正案》禁止总统特朗普用他的个人推特帐户屏蔽批评者。

克林顿任命的联邦地区法官内奥米瑞斯布赫瓦尔德表示,特朗普有时会使用推特的屏蔽功能,这侵犯了批评者的言论自由权。布赫瓦尔德写道:“由于原告所表达的政治观点而屏蔽之是《第一修正案》所不允许的。”

这是一个有点奇怪的裁决:以哥伦比亚大学骑士第一修正学院为代表的原告,正在抱怨与特朗普个人帐户(@realDonaldTrump)的跟贴互动受到阻碍。他们并没有声称总统或其政府中的其他任何人阻止他们关注实际的美国政府官方帐户,如@POTUS,@PressSec或@WhiteHouse。

很明显,@realDonaldTrump主要还是个人帐户。特朗普任职八年前就创建了这个帐户。他现在也将这个帐户用于非政府活动目的,例如敦促人们投票支持某些州的政治家。他还用它来抱怨政治迫害、约翰克里、假新闻,当然还有白宫记者招待晚宴,没有任何一项代表美国政府的官方立场。

但为了作出有利于原告的裁决,布赫瓦尔德必须找到一种方法来宣布@realDonaldTrump是个官方政府帐户。她的逻辑如下:

“因为总统和[白宫社交媒体总监丹斯卡维诺]使用@realDonaldTrump帐户履行政府职能,所以他们对这个帐户进行的控制也就相应是政府性质的(…)虽然我们必须认识且深知总统个人拥有的第一修正案权利,但他不能以侵犯那些批评者相应拥有的第一修正案权利的方式来行使这些权利。”

法官的逻辑彻底颠覆了处理《第一修正案》的传统方式:你的言论自由权的适用范围, 并不扩及一项迫使别人(甚至是一位你有充分理由厌恶的政客)倾听你意见的权利。最高法院在1984年某一判例中对《第一修正案》作了进一步的解释,裁定“政府在聆听他人的同时忽略某个人时,此人的言论表达权利不受侵犯”。

换言之,遭到冷落可能会伤害到你的感受,或让你感到难过,但这不一定会上升到违反联邦宪法的程度。

如果一位参议员恰好在公园内,选择不与抗议者交流,或者低头躲过某些过分热心的支持者,这些作法完全符合《第一修正案》。任何不理会的决定,自然会令人失望,也许这位参议员在下次选举中就会付出一定的政治代价。

但是,在公园里不算侵犯选民言论自由权的作法,在推特上也不算(或至少也不应该算)。两例都是在行使与他人或团体交往或不交往之同等重要之权利。

美国司法部在上诉中肯定会提出到的另一个反对原告的理由是,即使你遭到屏蔽,要想看到@realDonaldTrump的推文也是轻而易举的。只需登出推特即可。或使用你web浏览器的匿名模式。这虽不足以让原告参与@realDonaldTrump的讨论话题,但轻松地让他们阅读总统个人帐户发布的消息是不成问题的。

的确,在某些情况下,政府可以使用私人财产建立一个受《第一修正案》规制的有限公共论坛。如果镇政府租用附近酒店的会议室,并在意见咨询阶段让公众发言(如我们当地镇议会所做的那样),就不大允许根据各人观点对公众加以限制。但是,镇议会的一名成员,第二天为了他自己的私人目的而租用了同一房间,他有权随心所欲地排除任何公众成员。这更接近于特朗普在推特上所做的事情。

布赫瓦尔德的裁决如果在上诉中得到支持,就会一视同仁地影响到民主党和共和党政治家。推特屏蔽显然是为两党党人所共有的一项“消遣活动”。ProPublica(一家非营利性新闻网站)的文章去年报道说,全国到处都有人“在各级政府民选官员的社交媒体上表达异议后被屏蔽关注。” 亚特兰大市长卡西姆·里德是今年早些时候离职的民主党人,他不仅拉黑了批评者还拉黑了新闻记者。当地一家报纸进行了全盘罗列式的报道。伊万卡的情况又怎么办?【注:某民主党议员声称伊万卡·特朗普在推特上拉黑了他。】

至少到现在,布赫瓦尔德拒绝发布强制要求特朗普立即解除屏蔽原告的禁令。使用推特的静音功能显然仍是总统的一个选择。【注:推特的静音功能无需彻底拉黑也能屏蔽意见。】

她今天发表了看法:

“虽然我们的结论是,在这种情况下也许会颁发禁令性救济(…)我们现在拒绝这样做,因为宣告性救济有很大可能会达到同样的目的(…)因为没有政府官员凌驾于法律之上,因为所有政府官员都被假定为遵守法律,一旦司法机构表达出法律是什么,我们必须假定总统和斯卡维诺会纠正我们认为违宪的屏蔽。”

@realDonaldTrump目前还没有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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