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法能保护文物吗?

文物保护法能保护文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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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方都市报2013年8月27日消息,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将暂时停止实施《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文物保护法》。自由贸易区,在人们眼中就是降低关税,简化通关手续什么的,怎么还和文物保护法联系上了?在网上,很多人对这个问题迷惑不解。
细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话,会发现:该方案提出,允许符合条件的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中外合作拍卖企业在试验区内从事文物拍卖业务,其文物拍卖资质申请及拍卖标的审核工作纳入现行管理体制。实际上正是因为《文物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禁止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的文物商店或者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才需要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停这部法律。
网络上的爱国青年甚至推理出,暂停《文物保护法》是专门为佳士得拍卖行在中国经营业务开绿灯。有人甚至说这是在中国建立新的租界云云。
可是《文物保护法》真的能保护文物吗? 暂停了《文物保护法》,让外国人参与拍卖文物,对中国人有没有好处呢?
文物为什么需要国家保护?
最常见的一个回答是“因为文物有价值”。这个答案是不成立的。
我们生活中许许多多的东西都有价值,也不见得都需要国家立法保护。健康有价值吗?房产有价值吗?有价证券有价值吗?孩子上学青年就业老年养老衣食住行都有价值,都需要像保护文物这样保护吗?
奥地利经济学认为,价值不是客观的,而是主观的。任何价值都是对于某个人主观有价值。对于一个饥饿的人,一碗饭有价值,但是对于一个吃饱的人却不是这样。对于一个严寒中发抖的人,一件皮衣有价值,但是对于一个酷暑中的人却不是这样。那么所谓文物“有价值”,到底是对谁有价值呢?
一个人觉得某件文物有价值,但是他可能会觉得一套房产对他来说更有吸引力。那么他就会去用文物交换这套房产。交易的对方,一定会觉得这套房产没有这件文物有价值,否则他就不会同意这项交易。在交易后我们会发现,这件文物到了认为它更有价值的人手中。这就是市场交换的作用——让物品到那个珍惜它的人手里。
只有市场才能发掘文物的价值。没有市场交易,就谈不上价值。谁更珍惜文物,谁就会用钱去换取它,它的价值也就会得到更好的保护。所以,认为文物有价值,就要国家来保护,断绝它与市场交易的关联,这不仅不能使文物的价值得到保护,更是贬低了它的价值。
文物被国家所有的道理在哪里?
《文物保护法》规定了许许多多的文物国家所有的条款,这是很没有道理的。比如说,该法第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于是就出现了很多怪事。比如开发商开发房地产的时候,一旦从地下挖到了文物,就必须报告给当地的文物部门进行发掘,开发商的工期就不能得到保证。那么开发商最理性的选择,就是把文物破坏掉,以保证工期。大量的文物就这样被毁掉了。
如果法律规定,挖掘出的文物归挖掘人所有,或者干脆取消类似的规定,开发商还会这样做吗?恐怕不会了。谁会毁坏自己家的东西呢?
所以说私有产权才能促进文物的保护,而不是国有。
只有文物私有,才能保护文物

经历过计划经济的人都明白,国家的,就是无主的,谁都可以拿。在国营工厂里,往家拿东西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只有傻瓜才不拿公家的东西。那么国家所有的文物,情况就会有所改变吗?不可能。
如果文物国有,必然会出现上面说的破坏现象。即使文物成功地被国家收藏,国家也不可能对它们进行合理的分配,使用。因为文物部门,博物馆之类,都是国家的,国家工作人员不会像对待自己家的东西那样去费心整理,妥善保护。
即使国家工作人员勤恳敬业,国家拨发的有限的经费也不足以维护大量的文物。在国有文物的规定之下,大量的文物被存放在不见天日的库房里,有的已经因此而毁坏。如果是放在私人收藏家的客厅或者收藏馆里,用私人的钱去照管文物,会不会好得多呢?
国家拨款也不是天上掉下来的,而是来自于纳税人的血汗钱。普通的纳税人为了挣一点钱,风里来雨里去,辛苦劳动,他们的辛苦钱却被用来维护这些落满灰尘的古董,他们会心甘情愿吗?
为什么不能卖给外国人?
文物为什么不能卖给外国人?这听上去是一个很奇怪的问题。谁会禁止文物卖给外国人呢?
《文物保护法》就有这样奇怪的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不得转让、抵押给外国人。”、“国家禁止出境的文物,不得转让、出租、质押给外国人。”
有人说“文物是中华民族的遗产”,那么为什么遗产就不能卖给外国人呢?既然售卖的人为的是钱,那么卖给中国人所得的钱,和卖给外国人所得的钱,有什么不同呢?外国人把文物带出境,又能怎么样呢?这个文物在中国就能得到更好的保护吗?难道文物是人,需要考虑它的感情吗?
在这个全球化的时代,中国成了在自由贸易中获益最多的国家。在这样的时代还有这样的规定,真是让我觉得不可思议。中国人守着金山银山,守着祖宗的老古董,却不能拿它们来卖钱,让孩子多穿一件新衣服,让新人多一只钻石戒指,让老年人多一些存款,让全中国的人过得好一些。为什么?
难道那些古董如此的重要,为了它们能留在中国,值得我们放弃金钱能够买到的美好生活?
圆明园兽首必须属于中国人吗?
中国文物专家罗哲文认为十二生肖兽首工艺粗糙,艺术价值不高;其最大价值仅在于其为帝国主义国家侵略中国的罪证。中国国家博物馆副馆长陈履生亦指兽首是“外国人做的水龙头”,被称为国宝“更是欠妥”。而佳士得就是那个曾经拍卖圆明园兽首的拍卖行。
佳士得拍卖圆明园兽首,又有什么错呢?圆明园兽首为什么必须属于中国人呢?难道满清贵族不让百姓踏进一步的圆明园,在被英法联军烧毁,被百姓劫掠之前,就是中国人的吗?那几个兽首,难道不是满清统治者从中国人这里劫掠的吗?既然这些兽首还在中国的时候就是赃物,那么阿里巴巴抢劫了四十大盗的宝库,所得的财产不该是阿里巴巴的么?
禁止外国人拍卖中国文物,和落后的伊斯兰教国家禁止诬蔑真主和默罕默德一样,都属于没有断奶的弱者心理。靠立法禁止才能找回一点的自尊,恰恰反映了立法者的心胸狭窄和缺乏自尊。
总结
国家对文物的保护,非但不能保护文物,更成了破坏文物的始作俑者。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证明了,只有打破国有体制,实行市场经济,保护私有产权,才会带来富裕文明,才会带来美好的生活。如果我们的列祖列宗有在天之灵,看到我们十几亿人,改革开放搞了三十多年,还在文物领域实行计划经济国有体制,他们会作何感想呢?所以我们不仅应支持佳士得在自贸区开拍卖行,更应呼吁中国人可以自由买卖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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