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说社会福利
效率说社会福利

讲一个故事:
张三每顿早饭要吃一杯牛奶和两个面包,有一天,村里的李四跑过来和他说,我都好几天没有吃饭了,你能不能分点面包给我?张三看他饿成这样,那就给他一点吧,李四拿到了面包,非常开心。第二天,张三在吃早饭的时候,李四又跑过来,张三想了想,难得嘛,于是又给了他半块面包。过了几天。李四又跑过来要面包,张三就有点不情愿了。于是李四趁他不注意,偷偷的拿了一块就跑掉了。于是张三就找到了村里的大哥王五,王五得知此事,把李四骂了一顿。李四以后也不好经常去张三家蹭吃蹭喝了,但是他总要生存啊,他又不愿意出去劳动,那怎么办。于是他私底下找到了王五,他跟王五说,你看我从小就身体不好,现在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这日子怎么过哦?再看看张三家里,有那么多的面包和牛奶,是不是应该拿出来接济一下穷人呢?王五觉得在理,就被说动了,我们应该帮助底层的人民。这样吧,那个张三,为了村子更好的发展,你每天捐一块面包出来接济一下你隔壁的李四。张三觉得很憋屈,我的面包凭什么拿出来接济李四?那家伙整天游手好闲的,什么事都不干。起初,张三选择了拒绝,然后大哥王五就把他训了一顿。你这个人怎么这么小气,见死不救。张三拗不过,每天定量地把面包交给王五,再由王五转交给李四。王五发现张三这家伙还挺上规矩的,每天准时定量,反正经手的不穷,那每天给李四半块吧,几个月之后。张三越发觉得憋屈,他想啊,每天那么辛苦的工作,为什么呢?还要捐出一块面包,于是他也不高兴好好干了。他跑到王五那边去哭诉,大哥啊,昨天耕地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可能需要休整一段时间,我这剩下的面包自己都不够吃了,这每天的一块面包就不交了吧。王五看他哭得这么委屈,觉得也挺可怜的,就去找村里其他有余粮的人捐面包。
以上纯属杜撰,但事情每天都在发生。
王五可以代表福利政府,张三代表纳税人,李四代表接济对象。
我们想要生存下去,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自己辛苦的劳动,来换取生存下去的物资。 另一种是通过掠夺别人的物资,来维系自己的生存需要。
当掠夺别人的物资更加容易的时候,人们就会倾向于掠夺别人,毕竟辛苦劳动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当掠夺别人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一旦做了,就会被很多人谴责,甚至会被抓起来,成功的几率也很小的话,人们就会倾向于自己劳动。我们总是倾向于做更加容易的事情。
当一个人抢另一个人的财物,来维持自己的生存,我们会谴责他,法律会制裁他。但是当政府以法律的形式,把一个人手中的财物转移到另外一个人手中,却很少受到谴责,甚至会被歌颂。他们有太多好听的理由,一开始就占据道德高点,接济穷人有错吗,最低工资标准有错吗,公共医疗有错吗,为什么富人可以享受社会进步带来的成果而穷人就不可以,这样不公平。
经济学对公平有自己的定义,一切公平背后都是效率的考量,即公平=效率。
一切有助于提高社会效率的制度法令就是公平的,反之则不公平。
不是说不赞同接济穷人,只是这一切要出于自愿,张三一开始把面包给李四,是发自善意,这不会降低社会效率,但是王五通过各种压力去胁迫张三的时候,他就不愿意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满足自己的生存就可以了,干嘛多赚那一块面包,如果再动一点坏心思,他也会去申请救助,反正能免费拿面包,不要白不要,他把自己的财富藏起来有多少人能知道?
整个过程中出现了三个角色,赚钱的人,收钱的人,拿钱的人,分别对应纳税人,政府,接济对象;一旦政府以博爱之心立法接济穷人的时候,一只手已经伸向了纳税人的腰包。纳税人反正多赚了也会被政府收走,那就少赚点呗,这会导致社会整体财富的下降,是降低效率的第一个环节;政府收税,也是一个成本巨大的活,这中间的工作量不言而喻,程序上耗费的资源先不谈,还有官员的贪腐行为,真正用在社会上的财富会比纳税人交出的钱少很多,这是降低效率的第二个环节;最后就是那些拿到钱的人,这里并不是特指穷人,因为很多根本无需救济的人也会通过各种渠道获得这笔资助[1],谁会有便宜不赚?活不下去的人有政府养着,失业了有政府补贴,感冒了以前吃点感冒药就好,现在不行,得去挂个专家门诊,反正政府报销。那还工作什么,提前退休吧。这是降低效率的第三个环节,助长了懒汉思想。如此往复下去,将是一个恶性循环,发展到极致,社会的每一笔财富将会被榨干,没有人会愿意工作,所有人都一样的穷。
福利国家一方面宣扬自由,一方面宣扬博爱,其实这是矛盾的两个方面,博爱的同时一定会伤害一部分人的自由[2]。政府不从事任何生产,所有的财富来自纳税人,很少有人会自愿纳税,各种税收又都是一种强制行为,所以必然会伤害到自由。一切福利制度的背后都有一个基本假设,那就是社会效率是恒定不变的或者是增加的,这样的话只是把财富从有钱人那里匀出一部分分给穷人,但是社会的总财富是不发生改变。当这个基本物质假设被打破之后,所有建立在上面的美好愿望都将会荡然无存。因为人是具备应变能力的,你可以通过激发善意来提高人的效率,也可以通过限制自由来降低效率,强迫别人把钱从口袋拿出来就是一个低效的行为,不管发起人是个人还是政府,前者称为抢劫,后者叫税收(并不是反对税收,税收有其必要性,对外组织军队,对内维护治安,即防止暴力),其本质都是一种掠夺。
圣人不死,大盗不止,任何以博爱之名强制别人拿出口袋里的钱都是一种掠夺,都是伪善。
[1]茅于轼 警惕成为福利国家
[2]巴斯夏 财产、法律与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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