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界败类


警界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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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特 布拉克
畅销小说以及电影《冲突》中的英雄塞尔皮科是一个叛逆和嬉皮士 般的大胡子警察。他拒绝遵守警界的潜规则,“不要调转枪口对付你的 同僚”。大英雄塞尔皮科表示:“我遵守的唯一准则是秉公执法——这并 不仅仅针对警察之外的人。”整个电影描述了塞尔皮科的人生经历。首先,他从小的理想就是当一名好警察。这让他一直怀有纯真的心去消灭腐败势力,因此他在厚颜 无耻的警察队伍中显得孤僻和不讨同事喜欢,甚至还会因为正直而备受 歧视和仇恨。最终,他的理想因此幻灭。

“好人”和“坏人”是势不两立的,这种论调贯穿于该剧情节中。好人显然就是大英雄弗兰克 塞尔皮科先生以及一两个接受他要求和为了 “正义”和惩治警界败类而给予他有限帮助的警察。坏人则是那些好警察要去抓的坏蛋以及帮助他们 免受起诉的后台。

不过,这种观点应该受到质疑。塞尔皮科与赌博在塞尔皮科的传奇故事中,一个装有300美元的信封发挥了重要 作用。一个化名为“犹太人马克斯” (Jewish Max)的赌场大亨派人把 这个信封送给了大英雄。经过多次尝试,塞尔皮科无法让他的任何一位 上司关心和处理这次贿赂事件。为什么“犹太人马克斯”明知塞尔皮科 很不愿收钱还要贿赂他呢?作为赌博——这种自愿服务的供应者“犹太人马克斯”其实仅仅是塞尔皮科和其他“好”警察在赌博行业中的牺牲品!赌场人员经常受到警察的骚扰和追捕。

公众被灌输了这样一种观点:警察在这种场合使用暴力手段是必要的,因为赌博违法而警察有责 任维护法律。但是,最恶毒的法西斯匪徒也可以照此论调来辩护自己在 集中营里犯下的罪行。另一个场景中,一位贫穷的母亲向塞尔皮科申诉说她的儿子已经参 与了赌局,并请求他去粉碎这场赌局。的确,未成年人应该远离可能损害他身心健康的活动,为此采取行动确实相当合理。然而,以未成年人跑去参与适合成人的正当活动为由去阻止该活动,则显然是不合适的。 解决办法只能是,防止未成年人去参与该活动,而不是以此为借口彻底 禁止它。如果活动一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就必须被查禁,性爱、喝酒 和驾驶都应该被禁止。

塞尔皮科和法律塞尔皮科最终在闯入一个毒贩居住的公寓时受伤了。他就任警察时 发誓要保护公民的杈利,当然,他这样做也有理由——贩卖毒品是违法 行为。尽管他发誓要保护公民权利,但他也发过誓要维护法律。与其他 情况下一样,此时塞尔皮科在两种互相矛盾的誓言中选择了后者。他加 入缉毒警察的行列,表明了塞尔皮科对法律的无比忠诚。
但是禁止贩卖毒品必然让毒品价格上涨,使吸毒者更加缺钱买毒品。因此,吸毒者只有越来越频繁地去犯罪以获得买毒品的钱。禁毒的结果就是让公民的生活更危险了。

塞尔皮科和怠职鉴于警察要执行的任务中绝大多数都是对公众有害的,因此越懈怠 的警察对于公众来说也就是越“无害”的。也许正是因为对此相当了解, 多数警察才会避免伤害公众利益,他们开始怠职。为了不参与损害公众权利的差事,许多警察选择了懈怠。懈怠,也就是在马路上执行任务时昏昏欲睡,这让塞尔皮科非常恼怒。保持着爱管闲事的“优良传统”的塞尔皮科坚持要去干扰其他人的生活,在上街 巡逻时驱逐妓女、捉拿赌徒以及抓捕毒贩。当然,我们不能否认塞尔皮科在使用强制手段做善事。毕竟,他追捕的是强奸犯、车匪路霸、抢劫犯、小偷、杀人犯以及所有破坏社会安 定的人,而且他以一种极富想象力的方式履行着自己的天职。他常常跟福尔摩斯一样伪装成哈西德派犹太人、嬉皮士、职业屠宰工、商人和吸毒者,徘徊于城市的街道探听那些他的同伴——穿西服、打领带、外罩 风衣、脚穿黑鞋白袜的警察——无法得知的秘密。他取得这些成就之前 已经违背了法律和秩序的规定,他自己做得越出格效果才能越好。让我们以一个年轻的强奸犯为例。

塞尔皮科与搭档在两人负责的区 域内巡逻时,似乎听到了求救声。他的搭档不愿意去仔细调查,认为那 无足轻重,但他并不这样认为,无视搭档那似是而非的推理,坚持去调 查,然后当场抓获了 3个强奸犯中的一个。在他把疑犯带到警署后,塞 尔皮科觉得疑犯在受审时受到的严酷对待实在是太令人失望了。当疑犯 即将被带到另一个地方去关押时,塞尔皮科给他端了一杯咖啡,然后和 他温和地交谈了几分钟。通过这种“软”手段,他成功地从疑犯那里获 知了两名同案疑犯的名字。塞尔皮科之后遭受了官僚气十足的警察部门的不公正对待。他找出 了另外两个疑犯,但当他打电话给自己的上级汇报疑犯下落时,他被告 知负责此案的侦探已经去休假了。上级坚持不让他去逮捕那两个疑犯, 尽管现在塞尔皮科已经在电话亭里盯上了他们。塞尔皮科再次违抗了 上级恶心但合法的命令,把这两个疑犯抓到了。当他把这两个疑犯带到警署后,愤怒的上级居然表示不会批给他逮捕证。这就是故事的合理结局。此类行为一次次让塞尔皮科成为完美的大英雄,而且成为图书和电 影称颂的对象。

但是,这些案例也暴露了塞尔皮科性格中的基本矛盾。 他攻击妓女、赌徒和毒贩等自愿进行交易的成人,是因为他绝对忠诚于 法律。大家也记得,他自儿时起就有当警察的理想,也是因为忠诚于法 律。但在强奸案中,塞尔皮科备受好评恰恰是因为他违犯了法律。而且, 所有他真正算得上“英雄行为”的举动,都适合这一准则——违犯法律。再考虑一下塞尔皮科对那些他认为是腐败分子的“正常”警察的 斗争吧!有两种类型的警察。一种是拒绝千涉别人自愿进行的非法活 动,并因此收到了来自这些活动参与者的酬谢;另一种则是主动为了 钱去做交易,让别人用钱换取从事此类活动的自由。在第一种情况下,假设活动原本应该是合理的,即便它们已经无端 遭到法律禁止,警察私下允许这些活动而收钱的做法似乎也是完全合理的。收钱与收礼在逻辑上毫无区别,但收礼是合法的。然而,也存在一些相反的观点。某些人认为即使法律并不合理,我 们也不能允许触犯法律的行为存在。他们认为个人仅仅是“极少数”, 不应该无拘无束,必须服从法律。允许违犯法律本身就是罪恶的,而且还会导致罪恶的结果。如果这种情况发生,混乱将随之而来。

但是,我们很难赞同这种“违法即罪恶”的观点。事实上,针对纳 粹的纽伦堡审判正好可以用来否定这个观点。纽伦堡审判告诉我们,一 些法律本来就是以罪恶的动机制定出来的,遵守这些法律是错误的。我们也很难去理解“违犯法律一开先例,就必然导致混乱”的观念。这种 观念意味着会发生以下状况:服从那种本身就非法的法律。这样一来, 混乱倒是消失了,但独裁和谋杀随之而至,这就是洗脑。如果在纳粹 上台后,集中营的看守士兵并不认同必须守法的陈腐观念,他们可能会 拒绝服从那些合法的命令和残杀不幸的受害者。最后,那种认为“个人仅仅是‘极少数’,不应该无拘无束”的观 点完全是无稽之谈。我们每个人都正是这“极少数”的个人!

总之,因为违法行为有时候是合情合理的,警察就有理由在恰当的时候默许这类违法行为。因此,塞尔皮科对这些警察同事的攻击是毫无道 理的。现在考虑一下塞尔皮科谴责的第二种警察——这些人不仅允许非法 行为和收取钱财,而且主动让有关人等交“保护费”。这就是勒索,“以 武力或强迫索要,以武力、暴力、威胁、滥用公权力或任何非法手段夺取 或索取,以征服者的身份强行要求失败者拿钱出来”。勒索通常被视为 可鄙的,这种评价确实有道理。然而,这是否意味着我们要赞同塞尔皮 科攻击参与勒索的警察呢?不,因为塞尔皮科的行为比勒索还糟糕!试 想一下,当警察面对非法但合理的行为时,他们也许会有4种反应方式。 他可以视而不见、视而不见并收钱、索要钱财后才视而不见(勒索)、 禁止。在这4种反应中,第四种是最不可取的。因为它仅仅是绝对禁止了 这种合理的行为——因为它恰好非法。

假设塞尔皮科到纳粹集中营当了一名看守,他会认为按照命令虐待囚犯显然是自己的天职——就像所有认为“法律和秩序”是普世价值的人一样。如果他继续坚持自己的立场,他也会认为应该想办法铲除集中营里的“腐败”,去撤换那些拒绝执行虐囚命令、拒绝虐囚同时从囚犯 那里收钱、拒绝虐囚并且主动让囚犯给钱(勒索)的看守们。的确,以不折磨为诱饵来勒索罪犯很没人性,但是更没人性的做法则是,不拿他们的钱而且严格服从命令去虐待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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