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文章看懂贸易战是非得失

一篇文章看懂贸易战是非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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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如何逻辑一致地看待中美贸易战?首先,自愿交易双赢。其次,未发生的假想交易中,未受强制和干预的那一方没有“损失”。第三,单边自由贸易依然能够调动双边各方的分工、合作和交换。第四,对于国家中一般行动人而言,强制和干预是自残,贸易战是以自残对付自残。
一篇文章看懂贸易战是非得失

可二

一、做生意的底层逻辑
我们先假设一个没有政府(没有外来强制力)干预的环境。
在这个环境里,我用10块钱买你一个汉堡,为什么最后会成交?因为我觉得你这个汉堡不止10块,而你恰好相反,认为这个汉堡不值10块。于是买卖达成,皆大欢喜。
因此,任何自愿的交易都是双赢。
交易发生还有一个基础,就是我们都默认,这10块钱归我所有,你做出来的汉堡归你所有,这个基础叫私有产权。没有这个基础,就不会有交易发生。
比方说,我讲你是为社会(可以替换成国家、种族等任何集体名词)而生产,我是社会的一员,你应该把汉堡给我。或者你跟我讲任何财富都是社会财富,你手里那10块钱,应该拿出来为社会做贡献,我是社会的一员,我应该分你那十块钱。
这时候就会打起来。在单个交易中,力气大的那个可能会赢,但是人很聪明,有很多种办法干掉同类。人类社群的特点是,永远不是力气最大的那个家伙占据食物链顶端。
在没有私有产权共识的情况下,大家都不敢把自己的东西拿出来交换,也不敢过多生产。逻辑地推导下去,就是大家都会一搞到什么东西就赶紧地吃掉用掉,因为必须是保证自己不饿死,同时又没有剩余才最安全最划算。
每一个没有任何私有产权共识的严格的孤立社会,最后都会发展到这个地步。哪怕在现代社会也不例外,上个世纪共产主义国家们的历史就是很好的例子。(这些国家偶有的阶段性繁荣,无一不是因为部分地、积极或消极地承认了私有产权并默许部分自愿交易所致。)
当然,在历史上,当剩余产品增多的时候,往往会自发地产生私有制。而私有制的这一部分促进了人类的自愿交易,并推动了分工合作,从而使人类社会更为繁荣富足。另外一方面,打打杀杀,抢来抢去始终存在。认为多出来的产品应该拿出来给大家分掉的观念,也一直存在于很多人的脑袋之中。
这并不奇怪。聪明的牛顿发现了力学定律,然后这个知识传播到了全世界,但仍然有很多人就是想制造反动力飞翔器和永动机。当然,毫不意外的是,这些人迄今没有一例成功。
同理。打打杀杀、抢来抢去、均分财富这些事情虽然一直存在,但是它从来都只带来损失、伤害。而分工合作、自愿交易则始终让参与者获利。
二、自愿交易和不自愿交易的得失
扯远了,回到贸易中来。
我们已经得到一个结论:存在私有产权共识的情况下,自愿交易双方共赢。“自愿”很重要。
但还有一种情形:自愿不交易。
我看你不爽,就不想跟你做交易(任何出价都不接受),此时的收益和损失是什么呢?
答案很简单:谁都没有损失,一切保持原样。
如果有人(假设他的名字叫SB)说,明明你们自愿交易就会双赢,现在B想交易,A不想交易。从A的主观评价看,A本来就不愿意交易,因此交易没发生,可以说他没有损失也没有收益,但是,B的期望中,交易发生会受益,所以交易没有发生,B受到了损失。
这时候你就可以啐SB一口,呸,我还想睡你媳妇儿呢,你媳妇儿不跟我睡,我亏大发去了,赔钱!
我们推导问题时,概念一定要准确,不能游移。SB狡辩的关键是偷换了“损失”这个概念。“损失”必须严格限定于指权利受到侵害时所产生的负效应,否则的话,它就成了一个无所不包的神奇面口袋。
在逻辑上,凡是出现这样的滥用,你就可以直接称呼对方的大名了。
三、互相进出口,大家笑嘻嘻
因为我们要讨论国际贸易,而最近发生的事情,大家都觉得做生意的类型不止A国商人甲和B国商人乙这么简单,因此,我们听从大家的意见,再引进两个人,现在有4个人:
A国出口商甲,进口商乙。
B国出口商丙,进口商丁。
先说自愿交易情形。
因为A的出口等于B的进口,于是,我们得出最简化的国际贸易关系:甲跟丁交易,乙跟丙交易,大家笑嘻嘻。
当然,甲也可以跟乙交易,丙也可以跟丁交易,这些属于国内贸易。
四、一方不交易,大家依然笑嘻嘻
再说不愿意交易的情形。
如上,如果乙讨厌丙,不跟丁做生意,双方没有任何损失。甲和丁的关系也一样。
现在,甲挣了钱,丁得到货物,双赢。乙和丙状态不变。
然后,毫不意外的是,SB当然要出来说话——
糟了大糕了,现在A国人赚了钱,B国人亏了钱,这太他妈不公平了,B国一定要让A国付出代价。
SB会有很多拥护者,因为确实很多人把甲跟乙当成一个集体,丙和丁当成另外一个集体。但是,即便如此,答案依然很明显:
乙丙不变,甲增加了A国的福利(挣钱了),丁增加了B国的福利(买到东西了)。用小学一年级的加减法,我们得到答案:在乙丙不贸易,只有甲丁贸易的时候,AB两国都获益了。
五、只出口不进口,进口国吃亏了吗?
谈到国际贸易,SB是不会这么早就投降的,他要说:
不对。A甲挣了钱,可以去买B丙的东西,而B丁手上只有一堆货物,太吃亏了。
在SB看来,钱是万能的,卖出去的商品却是只有消耗一条路。且不说B丙可以自由购买A甲的原材料等生产性用品,首先SB在这里又偷换了概念——A甲如果拿挣的钱去买B丙的东西,那么他就不再是A甲了,而是变成了进口商A乙,与刚才假设的乙不买丙矛盾。
而且,只要A国的钱能够买B国的东西,这事儿就没矛盾了,大家皆大欢喜,2B同学不过是瞎逼逼。
六、只出口不进口,出口国吃亏了吗??
那退回来,A国只出不进,B国只进不出,会出现什么情况?
现在A甲挣了钱,B丁有了商品,A乙也有钱(不能买B丙的东西),B丙有商品(不能卖给A乙)。而A国偏偏不买B国的东西,这种情况下,对A国有利还是对B国有利?
这时候吃瓜群众就想——
咿呀,A甲有钱买不了B丙的东西,A乙也是一堆钱。A国手里一堆钱,B国手里一堆东西。钱和钱是一种东西,A甲跟A乙做不了生意,但产品各不相同,B丙可以跟B丁换。因此,这种情况对A国总体不利,对B国总体有利。
如果我们现在喊CUT,全体不动,吃瓜群众的推理看似是正确的——
A国始终开放出口,堵死进口,那么对A国不利,因为A国此时钱多,那肉就贵了,全体吃亏,因此,我们就把A国称为“贵国”;B国乐滋滋,心里美得很,我们就把B国称为“美国”。
七、单向自由贸易的终极真相
但是,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是在纯粹自由市场假设中,“国”只是一个符号。刚才的推理中,唯一的限制条件是A甲乙不买B丙丁的东西。
那么在A国成为“贵国”,东西越来越贵之后,会出现什么情况呢?
A甲手里有源源不断卖往B丁的东西,同时手里有源源不断的进账。A乙的钱不能买B丙的东西,也不会蠢到去换A甲的钱,但是A乙会用手中的钱去买A甲手里的货,让B丁无货可买,只能回头买B丙的货。“美国”的逻辑一样,结果相反。
但继续往下推理,是不是最后,甲只跟乙交易,丙只跟丁交易,大家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呢?
非也。
我们取一个环节来看——
A甲卖货给B丁,A乙买不到B丙的货,钱多发痒,就去买A甲的货。A甲凭什么卖给A乙不给B丁呢?必须是A乙的出价高。所以,此时,A甲和A乙、B丁构成一个卖方市场,A乙与B丁竞争。
反过来,B丁手里有钱,源源不断地买A甲的货,B丙却想要钱,但是A乙不买,华山一条路,B丙卖货给B丁,但丁哥凭啥不买甲哥非要买你丙哥的货呢?必须是丙哥的东西更便宜呀。所以,此时B丁和A甲、B丙构成一个买方市场,甲哥跟丙哥竞争。
在这两个市场中,供需状况玩跷跷板,供方的A甲与B丙竞争,需方的A乙与B丁竞争。大家拼命压价,又拼命生产,“贵国”逐渐喜滋滋,“美国”依旧乐呵呵。
所以,国际贸易的终极真相是——
虽然甲乙与丙丁各自同文同种,但是只要存在一个自由交易的通道,就会交叉竞争与合作,除了看球赛的时候互骂MMP,在市场中,却必然会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大家一起笑嘻嘻。
八、贵国的怪物欺负了小乙
但是,推理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现实中还存在着政府,我们现在把这个因素引进来。
为了方便,我们把上面模型中的“贵国”政府命名为“大写的2B”,简称B。把“美国”政府命名为“暴躁的二踢脚”,简称T。
B有权对贵国的甲和乙做任何事,包括让他们捡肥皂。T有权对美国的丙和丁做任何事,除了让他们捡肥皂。是否捡肥皂不影响我们的推理。
之前是乙讨厌丙,不跟丙做生意。现在我们改一下,本来理想情况是,甲丁贸易,乙丙贸易,大家一起笑嘻嘻。现在B哥提出来,挣钱是好事,花钱是坏事,所以甲丁照旧,乙丙停摆。
请问,在这个情况下,谁是受害者?
我先把小丙的眼睛蒙上,那他就只知道乙不买他的东西,不知道乙为什么不买他的东西。
此时,小丙想做生意而不得,依前文分析,他的预期收益落空,心理很失落,我们同情和理解他的失望,但小乙不想跟他做生意,却不能说他受到了损失。
对于这一点,丙哥也不得不承认。但重复一句,他真的很失望,摊手。
现在把丙的眼罩儿一摘,发现对面B哥拿个大棒槌杵着小乙,不让小乙买丙的东西,丙立刻暴跳如雷――B哥欺负我生意伙伴,减少了我的收益!我找人要弄死它,解救小乙,然后挣钱钱!
但是,我立刻用电影《黑衣人》里的黑棒棒抹掉丙的记忆,又给他蒙上。丙哥再次无奈摊手。
摘下—暴跳;蒙上—摊手;摘下—暴跳;蒙上—摊手……于是,在自己到底有没有损失这个问题上,他以为自己成了一只可怜的“薛定谔之猫”。
其实呢,在这个场景里,小丙只是一个戏精,压根没他什么事,贸易没发生,他的利益状况只是保持原样而已。
真相很简单,也很残酷,就是B哥找理由用暴力欺负了自家的小乙。小乙才是严格意义上的受害人。
大写的2B,不是小乙的带盐人,而是喝小乙的血,吃小乙的肉的玩意儿。
而依上文推导,如果其他条件不变,B哥仅仅是不让小乙买小丙的东西,那么迂回一下,双赢的贸易结构仍将持续。
九、“正义的暴跳”引来第二只怪物
小丙的眼罩终究要摘下来。一摘下来他就暴跳,他一暴跳,就引来了同样暴躁的二踢脚,江湖人称“黄毛T哥。”
前面B哥是为了让“贵国多挣少花”掐了小乙的脖子。现在“美国”的T哥来了,他先安抚小丙,说,我来想办法让对面的2B放了小乙,花钱买你的东东。
然后T哥到场子里大吼一声:2B,你赶紧放了小乙,让他安心买小丙的货!要不然……要不然老子……要不然老子就……说着,他一把手把小丁脖子掐住拎起来,吼道,2B你不放了小乙,老子就不放我们家小丁买你们家小甲的货!
B哥不服,狠捶了一下小乙,大吼,你敢拿你们家的小丁要挟我,那我对我们家小乙更加不客气,加码处置!我就问你,怕不怕?
T哥岂能屈服,猛揣了一脚小丁,B哥这边又朝本国的小乙劈了一掌………终于,两位大哥各自把自家的小乙,小丙打成了二十四K纯“猪头炳”,而且在江湖上扬威立万,两国围观的SB们纷纷击掌叫好,山呼万岁。
……
以上,就是BT政府主导的贸易战的终极真相。
最后,我们回顾一下全文要点:
首先,自愿交易双赢。
其次,未发生的假想交易中,未受强制和干预的那一方没有“损失”。
第三,单边自由贸易依然能够调动双边各方的分工、合作和交换。
第四,对于国家中一般行动人而言,强制和干预是自残,贸易战是以自残对付自残。
有人要问,你这是玩文字游戏,现实中只是把关税作为一种武器,并没有真正关死大门,现实哪有这么简单,现实不是非黑即白。
第一个问题,关税是政府动用暴力(且不管这个暴力的合法性或正当性,它就是一种强制力)约束己方的干预工具。假设彻底关死的值=1,零关税自由=0,那么关税的干预度就是在1和0之间(当然,实际强度的影响与关税比率之间不存在函数关系,无需费神去建立数学模型来计量),分析的逻辑和趋势不变。而本文用强度为1的例子做推导所得出的定性结论与不为零的任何数值所推导出来的定性结论一样,只是后果的强度不同而已。
第二个问题,现实不简单,但人的行动的规律,只要一经揭示,为人所理解,那就很明确。现实的确不是非黑即白,现实也不存在各维度数值为零的点,宽度为零的线,体积为零的平面,空气阻力为零的真空,摩擦系数为零的道路,但正如几何定理的构想及逻辑推导一样,它是我们理解复杂现实的先决条件,是我们看穿现实中各种把戏的利器。
总之,简易模型中推导出来的结论,从定性上讲,只要逻辑没有错误和约束条件存在,它可以适用于一切同类的复杂经验。
大家肯定还要问,为什么B和T会变态到以自残对付自残呢?这太不可思议了。
因为他们合起来就是BT(变态),呃……
估计还有很多人要问,那么,以自残对付自残,是否有可能达到双方都不再自残的结果呢?
以自残对付自残之后,确实可能出现双方都不自残的结果。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前者是后者的原因。这一点需要特别明确。
当然,B、T的行动逻辑如何理解,如何预测,那是另外一篇文章的内容。本文只讲了是什么和怎么样,至于为什么,下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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