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巴德:为什么一定要民主

罗斯巴德:为什么一定要民主


综观意识形态光谱,从左派自由主义、新保守主义到官派保守主义,「民主」被视为准则与绝对道德,几乎取代了其它所有的道德原则,包括十诫(Ten Commandments)和登山宝训(Sermon on the Mount)。但是,正如 Mises Institute 的资深研究员 David Gordon 所言,尽管有这样普遍性的遵守,「几乎没有论点能支持民主的可取,而那些少数论调看来都惨澹地薄弱」。民主被认为是不言而喻的神圣,是压倒一切的当务之急,显然也高于凡人间的讨论。
事实上,究竟民主有什么好?民主本身几乎不能算是种美德,更谈不上压倒一切,它也没有自由、财产权、自由市场或严格限制政府那么重要。民主只是一种程序,一种选择政府统治者与政策的手段。但民主确实有一个重要的优点:提供人民意志和平胜利的手段。
选票,在老式术语中,可以当成和平且非破坏性的「替代子弹」。这也使得,劝诫那些激进主张(在此指的是尖锐而不一定是左派)变革者,应从现有政体的「体制内」说服多数选民,而非暴力革命,具有意义。
当选民希望彻底改变时,政治机构要能够快速且顺利地反映这种变化,这相当重要;阻挠这种渴望是在破坏民主程序,透过两极化对立,从而威胁或甚至带来社会暴力冲突。如果选票确实是颗替代子弹,那么,选票必须被允许起作用并产生立即效果。
图片中可能有:一人或多人和一群人站着

评论

热门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