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美国各州不再强制要求婚前血检
为什么美国各州不再强制要求婚前血检
序言
强制婚前血检是善良意图带来巨大浪费又损害人的权利的又一个典型例子。
文:Ryan McMaken
译:禅心云起
2011年,安·库尔特在她矛盾百出的专栏中,以一篇时文抨击了当时的总统候选人罗恩·保罗,靶心对准保罗关于婚姻的自由放任立场。库尔特赞扬了政府对婚姻的规定,说保罗的立场是“扯淡”,“管理婚姻这种重要制度的法律之所以存在,是有理由的。就像是景观工程,在你知道为什么有一堵墙安放在那里之前,拆掉它并不是个好主意。”
具体而言,库尔特赞同政府强制拟婚夫妇验血,指出“按保罗的计划,有出现近亲通婚的可能”。
这个说法显然想一语“抓住痛脚”,言下之意是:“为什么呢?如果不是因为政府,我们就可能和自己的姐妹结婚!”。
库尔特的评论,此刻看起来,可能有点像陈年旧事,可她在主流媒体上的陈述,揭示出即使在近几年,许多美国人似乎仍以为强制验血在美国相对普遍。
决非如此。至少现在不是这样。
像政府规定的许多侵入式检查程序一样,给办理结婚证的夫妇进行强制血检,是优生学和进步主义政治时代的产物——两者经常勾搭在一起。
正如Ruth C.Engs在《进步主义时代的医疗改革运动》中指出的那样:“通过积极的优生学,比如和健康的个体结婚,以及在婚前进行测试梅毒的血检(…)被提升到改善‘种族’从而培养健康民族的高度。”
以“卫生”和公共健康为名,置个人选择配偶的结婚权利而不顾。作为“种族改善”的手段,血检以及禁止种族通婚取代了人的基本权利。
然而,今天只有一个州——蒙大拿州——仍然需要验血。从1980年到2008年,其他各州的血检要求被陆续废除,因为进步主义公共健康哲学的某些因素失去影响力,且强制血检的好处,显然比人们认为的要少得多。
巴克尔斯、古尔迪和普赖斯提供了个关于这个运动的简短总结:
“从历史上看,许多国家都要求申领结婚证的人进行血检。这些测试是针对性病(最常见的是梅毒)、遗传性疾病(如镰状细胞性贫血)或风疹。在20世纪30年代后期,美国卫生局长托马斯·帕伦推出了广泛的公共健康运动,针对梅毒的测试是其中一个部分。帕伦认为,有必要进行婚前检查,从而让潜在配偶知道感染疾病的风险,并降低和梅毒有关的先天畸形风险。根据勃兰特(1985)的说法,‘到1938年底,26个州颁布了禁止感染者结婚的规定’。实施遗传疾病、风疹筛查,也是为了减少后代遗传病或先天畸形的风险。”
巴克尔斯等人指出,人们很快意识到这项任务成本极高,而收益极低:
“然而,以梅毒为例,人们很快认识到,婚前血检并非是一种经济有效的筛查方法。尽管有报道说,10%的美国人受到感染,但在纽约市第一年的婚前血检中,只发现1.34%的结婚申请者患有这种疾病。勃兰特(1985)指出,婚前检查‘不是筛查的最佳位置’,因为彼此相爱想要结婚的人士,不太可能处于风险最高的群体当中。知道自己感染的个人,会等到消除感染后再申领结婚证(…)在全国范围内,拟婚夫妇花费多达8000多万美元,而所揭示的只有区区456例。”
到了2008年,血检要求几乎全部取消:
“我们确定在1980年有34个要求血检的州。在这34个州中,有19个州在20世纪80年代、有7个州在20世纪90年代取消强制血检规定,2000年到2008年又有7个州废除了相关法律,2009年只剩下密西西比州。”
问题不仅仅关系到人们对于法律在健康功效方面的反思。普通人似乎从未表现出对这些强制命令的热情,还有许多人对于这种通过层层关卡才能继续自己人生的政策深恶痛绝。
因此,得知拟婚夫妇们积极寻求方法,以规避昂贵而耗时的强制性验血要求,没人会对此感到惊讶。
强制血检要求导致拟婚夫妇选择在那些没有强制的州结婚:“办证量约减少1/3,看起来是因为拟婚夫妇到本州以外结婚,而大约2/3的人干脆选择不结婚。”
所以事实表明,强制血检的效果,不过是妨碍了婚姻,而在真正识别患者或改善公众健康方面收效甚微。
可这种强制命令对医疗行业来如同天上掉下馅饼,因为它要求把成百上千万美元投入原本不必要的医疗程序当中。
毋庸置疑,无论库尔特怎么认为,强制血检不仅无助于发现疾病,而且更难以揭示出你的结婚对象是不是你的姐妹。【我们还会注意到,库尔特声称血检可以阻止家族内婚姻,纯粹是她的幻想。即使强制血检,也只是检测疾病,而不是检测可能的乱伦。此外,亲属关系的基因检测,比疾病筛查更昂贵,毫无成本效益可言。库尔特在2011年要么是毫不知情,要么就是在撒谎。】政府强制揭露拟婚夫妇遗传相似性的作法代价极高又毫无回报。
简单算术的不利事实,只是反对强制血检的理由之一。彼此心仪想要结成连理者的自由结社和自由缔约权,也是需要考虑的情况。同样重要的是,让结婚变得困难重重的事实——尤其在当今时代——只会让更多人不愿结婚。当然,未婚者不事性爱或生育的想法只是天真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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