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君潇:物价局应该管物价吗

田君潇:物价局应该管物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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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物价局,其实是“扭曲物价”局,工商局其实是“阻碍工商”局,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其实是“阻碍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只要行政力量介入市场,肯定是管什么什么受损。
物价局应该管物价吗

肯定会有读者觉得我是标题党:“真是莫名其妙,物价局不管物价管什么!”不过您先别急,且让我慢慢道来。
先看一个新闻,11月1日起,商务部、发改委联合发文,表示最低消费是霸王条款,并明令禁止餐厅设立最低消费限制。当然,这里没有物价局的事,但和价格管制的逻辑是异曲同工的。消息一出就引起热议,支持反对的都有之。这是个好现象,起码大家知道这事是有争议的,而不像以前一样都跟着支持起哄了。
不过,争论双方给出的理由仍然让人遗憾。支持者大多站在消费者立场出一口恶气,而反对者也是站在商家立场表示不满。问题是大家都没有注意到,价格管制对消费者真的有好处吗?
商家设立最低消费,其实是在更有效地筛选消费群,提高营业效率,显然,这是市场在经过长期实践后形成的一个行之有效的营销手段,直接禁止之,对商家是不利的。然而,这对消费者就有好处吗?
表面上看,禁止最低消费好像是降低了价格,消费者占到便宜了。然而有两句民谚说得好: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羊毛出在羊身上。我们假设一个极端的例子,某日各国政府纷纷下令:奔驰车只能卖5万人民币一辆,理由是这样可以让家家户户都能买得起。显然,这个目标是不可能达到的。只可能出现两个结果,1.奔驰车出现了短缺,只有黑市能买到,而且价格比以前还高,因为附带了违法成本;2.生产商觉得无利可图,于是立刻降低了奔驰车的品质,原本高价高质的车子,变成了奇瑞QQ的水准。
肯定有读者说,这个例子太极端。然而,事实就是这样,只要价格被强制压低,必然伴随着产品品质的下降或短缺。这不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而是市场的自发秩序对政府干预的主动纠正。
回到最低消费的例子上来,我们知道,政策规定是一回事,执行是令一回事。作为消费者,如果这个政策没被执行,自然是占不到便宜了。如果真的执行了,则不但占不到便宜,还会受到损失。
这要从价格的含义说起。假设某家商家规定的最低消费500元,而你打算拿出800元来吃饭,于是走进这家餐厅消费了一番,最终付款800成交。之所以成交,是你认为,相对于800块,这顿饭对你更有价值,你的估值大于800元的差价,在经济学上被称作“消费者剩余”;对商家来说,既然他把这顿饭卖给你,说明在他看来,800元比这顿饭更有价值,于是这个估值小于800元的差价,就被称作生产者剩余。从这种意义上来讲,买卖的双方都是获利的,不存在赔本生意,因为赔本中所讲的成本是“会计成本”,不关“机会成本”的事。
而现在有正义的政客出现了,他义正言辞地指出,一顿饭最低消费这么多,是对消费者赤裸裸的敲诈。于是法律出台,禁止最低消费,工商局还派了几个职员来回巡察,惩罚违规的商家。这种情况下,商家当然觉得冤枉,你情我愿的事情,我又没绑着消费者跑这里来消费。而没了最低消费,消费者是不是就能比以前少花钱了呢?这个难说。因为人性逐利,政府总不能规定商家必须白送吧,于是商家只好变相涨价来挽回损失。当然,你也可能真的少花钱了,不过这时你能享受到的晚餐的质量也已经大打折扣,因为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少出钱自然就少享受。
或许有人会说,花的钱少了,质量也下来了,都差不多嘛。这样想你就大错特错了,质量下降带来的效用损失幅度必然是大于少花钱带来的效用盈余,因为执法本身是有成本的。政策一旦颁布,没人执行是没用的,于是就得雇佣更多的公务员来督促执行,更多的公务员意味着更高的税收才能养活;同时公务员也是人,他们会发现政策真是个好东西,只要随随便便去企业视察一番,拿出政策一吓唬,商家为了避免穿小鞋,也免不了打点一番,于是又一笔额外支出来了,商家当然不能就这么吃哑巴亏,又不能得罪政府,这笔钱总得找个地方平衡一下吧,结果你懂得。
以上的分析,适合所有形式的物价管制,不管他打的旗号有多么高尚诱人,什么为了消费者,为了贫富差,最终结果都只能是把消费者和商家原本能从买卖中获取的利润塞进公务员的腰包。政客能成功,看准的就是你爱占便宜的心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政府不生产财富,不会帮你买单,记住这句话能免受不少骗。
所谓的物价局,其实是“扭曲物价”局,工商局其实是“阻碍工商”局,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其实是“阻碍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只要行政力量介入市场,肯定是管什么什么受损。
所幸的是,新闻在介绍最低消费政策后,还调查了一下这项政策的执行情况。以深圳为例,大家都没有把这个荒唐的政策当回事,商家们该收费还是收费,12315热线也是异常寂寞,表示没有接到任何该类型投诉。看来步入商业时代后大家觉悟已经高了不少。不过也有一些知识分子表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实在太可恶,呼吁大家积极维权举报商家——认清这些人,他们才是货真价实的消费者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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