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子野老师:不值得为民主成为斗士

路子野老师:不值得为民主成为斗士

“民主”在舆论上已经声名狼藉,时代不断赋予某个词语新的意义,然而语言文字的演进速度显然未能及时赶上时代的潮流。勒庞曾指出:“正是群众使用最多的那些词,在不同的民族中有着最不相同的含义。例如今天使用如此频繁的“民主”和“社会主义”就属于这种情况。”

于是我们的“民主观察者”刘瑜女士刘姥姥附体一般,到了美利坚那民主盛开的土地上,一下子就湿了。

她看到民众和议会以民主地形式就“哪怕百分之一的税”(意味着家庭275美元的额外支出)进行斡旋,她看到工人缔结成强大的公会就薪资待遇问题决定罢工,她看到免费的医疗、教育、福利等等方面,总能精准地把美利坚最糟糕的地方一下揪出来夸个痛快。

《独立宣言》宣告:“为保护上述权利,政府在人民之中建立。”它既不是为了确保每个人得到幸福,也不是为了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仅仅是保障个人的基本权利。不幸的是,人民在“人人都是政府”的民主意识下,不断向政府索要权利,政府则借此日益庞大,直至入侵人们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甚至成为了每个人的家长。在这方面,刘瑜女士显然是愿意进贡个人自由和财产换取福利的好孩子。

但是我们仍然可以确定,现在的民主实实在在地侵犯和掠夺了个人权利,正如萨姆纳所述,A与B决定立法帮助X,却总是规定C来做什么事。假如多数人以民主的方式决定实行义务教育,那么隔壁的单身汉老王不得不为此缴纳更多的税,如果多数人可以以强制的手段干预到不相关的C,那么可以确定民主必然能够伤害到与某项公共政策不相关的人,只不过在御用知识分子的解释下变得冠冕堂皇罢了,“公众利益”、“爱国主义”、“无私奉献”等等带有宗教性质的词语都是他们的最爱。

当然老王也可以参与到民主投票中,但是他往往发现,如果选择支持领导人J先生,该政客的某些政策对他有利,某些政策则是他所憎恶的,然而另一位领导人也是如此,所有的政策分别被若干领导人打包,政治迫使老王仅有几个他并不满意的选项,于是他之所以参与民主,变成了仅仅是为两害取其轻,尽可能不遭受更多的损失,而非让自己获得更多收益。

同时,“多数人”的概念也值得怀疑,为什么每个人成为独立的个体而非总体的加权,假设投票决定豆腐脑是甜的还是咸的这一法案,有40%嗜甜如命的人选择“甜”这一选项,有10%的咸党人士和50%的对此事漠不关心的人则选择了“咸”,那么豆腐脑是咸的这一法案的确是令人满意的吗?事实上一个关心自己事业和家庭的普通人并不能就某项政策有足够多的了解,这一点被经济学家称为“理性的无知”,人们更愿意就个人购买哪辆车,哪一公司的保险花费更多时间,而非实实在在地投入到一个自己影响甚微的政策决定中。
罗斯巴德曾用“红发人”假设对多数人对少数人的暴政进行了诘难,社会上多数人对红发人感到厌恶,除掉红发人在多数人的价值量表中占据高位,在民主体制下,人民拥有超越立法者和政府的最高主权,他们可以利用政治手段除掉所有红发人,多数人的权力足以发动起一场屠杀。事实不会这么残忍,但是当某个职业结成联盟限制行业准入时,当某个种族声称他们需要额外的“权利”时,也不过是要求一种向其倾斜的、同时侵犯到他人财产和自由的分配政策罢了。

我有幸参加过一次民主选举人大代表,当我把印有陌生名字的卡片扔进投票箱里的时候,几乎意味着我的“民主政治生活”的结束,我所“授权”的代表进行的任何行为早已与我无关,即使他做出了我竭力反对的选择,我也无权随时收回我个人的授权,公共选择理论的一个关键概念是“收益集中而成本分散”(con­centrated benefits and diffuse costs)意思是任何政府计划的收益都是集中在一部分人身上。当你看到政府拿着你的钱对国有企业进行补贴时,会联系你的人大代表提出你自己的意见吗?

李承鹏先生可能也对某块土地的民主失去了信心,去了趟台湾,热泪盈眶的许下了三个滑稽的心愿:一、旁听一次议会;二、参加一次示威游行;三、看一次长官被扔鞋。允许民意沸腾的地区总是意见领袖们的最爱,他们本身是精力丰沛的社会活动家,看到人民操政府就兴奋的敲键盘,游客被海浪卷跑了,都要政府出面解决,他们有十足的潜力成为大政府的饲养家。

在不尊重产权,不尊重自由的环境下,民主实在是一种好听的政治掠夺手段。作为一名理性的观察者要时刻注意到的是,它并没有让经济发展的更好,也没有让个人变得更加幸福,在自由都被逐渐没收的地方,为民主而奔走呼吁只不过是讨巧地要求奴役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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