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死的与不该死的

该死的与不该死的

 来源:徐廷骧
 “一辆高速行驶的火车呼啸而来,在它前方不远处有十个人被绑在铁轨A上,这时候刹车出现非人为的损坏而不能制动。在被绑住的十个人与奔驰火车头之间有一处可以由人手动变轨,将火车引入另一条轨道B,可悲的是在这一条铁轨B上也有一个人被绑住了。此时此刻,你在驾驶室,你可以无所作为任由火车碾压过十条生命,又还是改变轨道,选择牺牲一人拯救多数呢?”《自由的伦理》中罗斯巴德曾把这个道德困境的例子拿出来剖析,我再把它拿出来说,希望驳倒功利主义者和集体主义者们所宣扬的谬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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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该死,谁不该死?假如你没有唯一的判断标准,你将会陷入两难抉择的境地。选择无所作为,看着眼前十个人被撞得血沫横飞实在是及其残忍的事实。而自己改变轨道,让那个无辜的人面临死亡,是否因此拯救了更多人就可以弥补?
 我们必须承认存在一个绝对的道德伦理。对于一个道德相对论者,他是无力解释道德伦理的正义性源自于什么地方。抢劫违背道德吗?强奸是非正义的吗?道德相对论者认为在某个特殊时段、特殊地点的特殊环境之下,抢劫和强奸竟然是和吃饭睡觉一样稀松平常。他们会狡辩,将道德的来源归结于时代的特征,譬如在生产力低下、食物短缺的过去,为了族群的繁衍,年老的爱斯基摩人被年轻人抛弃在冰山上饿死,这一行为被多数族人认为是道德的,所以年迈的老人为了后代该死。奇怪的是当今也有如此贫穷野蛮的部落,当繁荣的外界为他们带去食物时,在道德相对论者眼中竟是破坏道德的行为吗?又或许他们会说,外界援助的存在是另一种特殊情况了!可是他们的回答里永远都隐含着侵犯暴力的合理性。
指出道德相对论者的谬误,那么什么才是绝对的道德伦理?道德伦理是用于解决人与人之间冲突的一个完整的体系,必然要求它是正义的,而正义的原则又必须是一个普遍的原则,不具备任何特殊性质,适用于每一个人。最初的经验常识告诉我们,我们的身体、自愿生产和最初拥有的物品的所有者,只会是我们自己。如果不是,那么就只有两种情况发生,第一,有另外一个人是我们的身体、自愿生产和最初拥有的物品的所有者,我们实际上是属于他的奴隶。第二,我们和其他人共享我们的身体、自愿生产和最初拥有的物品,这时候我们走入了共产主义社会。正义的普遍性都无法适用于这两类情况,奴隶无法占有奴隶主的物品,共产主义社会也不能让所有人共享同一双眼睛(难道挖出来再给别人用?如此更换几千万次?)。我们可以推理出正义的普遍性只适用于私有产权,也只有基于保护私有产权的道德伦理体系才能维持推动人类社会的正常发展。
 回过头再来分析最开始的道德难题,一切都可以迎刃而解。在机器自然损坏、轨道不变的情形下,轨道A上的十个人是命中注定遭此劫难(当然,绑住他们的行为是侵犯了他们的私有产权,可这与被绑在轨道B的人无关) ,正如走在街上被雷劈死的人一样,是自然(火车)与人(被绑者)的冲突,不在道德伦理中,更不能人为将这雷电引导向其他人。一旦改变轨道,就是人为对轨道B上的人私有产权的侵犯,与杀人凶手无异(即使拯救了十个人也不能改变杀人的事实)。
 如果你认可正义的普遍性,认可上面的逻辑推理,那么,你认为被计划生育所强制流产的胎儿该死吗?那些侵犯了其他人自有权的凶手该死吗?一个清楚的认识到私有产权神圣不可侵犯的人绝不会为后者的罪行开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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