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理应赚得多

明星理应赚得多

能量九叔

Q:近日网传广电总局将出台限薪令,限制演员的最高工资和片酬,消息一出,大部分网友拍手称快,认为明星的收入实在太高,早该限制了。你怎么看?

A:这很荒唐。明星不是公务员,他们的收入并非来自税款,应该由他们和投资方协商决定,不关网友和广电总局的事。这么明显的对私人权利的侵犯居然有这么多人叫好,这些人不被奴役真是对不起他们的膝盖。

Q:《青春期遇上更年期2》中杜淳与马伊琍的片酬分别高达1600万和1800万元,而我辛辛苦苦一年赚的钱居然才够他们的千分之一,这也太不公平了。

A:这并不是不公平。仇富者总是以为自己的贫穷是别人的富有造成的,这是错的。你之所以收入低并不是因为演员们拿走了你应有的收入,而是在老板眼中你的劳动只值这些价格。当然,政府强制降低明星的薪水也不能让你身家千万。

Q:贫富差距大,这是个事实,看看露露脸就几十万的明星,再看看辛苦的农民工,难道我们要无动于衷吗?

A:生活中有两类人,一类是创造财富的人,一类是消灭财富的人,前者如商人,演员,农民,工人......人与人相比,创造财富的能力是不同的,市场经济中,你想赚钱就必须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服务或产品,这是一个双赢的过程。你服务他人的能力越强,你赚的钱就越多,正是在这种激励下市场得以运行。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市场经济能这么迅速而全面地改善我们的生活。从这种角度看,赚得越多证明他为改善我们生活作出的贡献越大,他们享有更高的工资待遇是理所当然的。

Q:难道谁能赚钱谁就贡献大?贪官污吏呢?

A:高收入不一定合法,政府官员属于第二类,即消灭财富的人。有人靠当官就能家资亿万,这显然不是消费者自愿付出的报酬,而应该被视为抢劫所得,必须坚决取缔。

Q:我并不觉得明星有什么能力,他们不过是卖笑的戏子而已,凭什么比我赚得多这么多?

A:市场中人的能力如何不是你说了算的。明星们并没有利用强制手段逼迫消费者出钱,他们的成功来自于观众的认可,并没有损害谁的利益。前面解释过了,市场交易是双赢的。你不认同他们没关系,很多观众认同。如果没人喜欢,他们也就赚不到钱了。

Q:总政歌舞团、类似《建国大业》这样的电影,我并没有想看,可是一些单位统一组织大家看,还要写观后感呢,这还不叫强制?

A:这是政府行为,不是商业行为,这些收入应该归入抢劫收入,并非正常的商业片酬。

Q:限制演员薪酬有利于降低制作成本,提高影视剧质量,说不定还能让电影票变得便宜呢。

A:这么想就大错特错了。这是一个经济学问题。首先,价格并不是由成本决定,而是由供求关系决定。从这么意义上讲,明星被限薪后会降低工作意愿,造成这方面的供给短缺,从而推高价格。其次,明星的工资在被限制前是由他们和投资方共同决定的,这意味着达到了双方均可以妥协的最优状态,随着报酬降低工作意愿下降,对投资方来说,降低的薪水带来的收益必然小于演出意愿下降带来的损失,因此这对劳资双方都是不利的,老板很可能阳奉阴违不执行这个命令。当然广电总局也可能查得严,那老板就有更多动机来向官员行贿以求放松管制。因此,投资方、演员、观众都是受害者,唯一可能获利的就是广电总局的官员,他们有了更多的机会设卡寻租。

Q:你说的逻辑确实都很对,当我仍然觉得荒唐。照这种逻辑,是不是针对富人的遗产继承税、累进税之类的都不该收?

A:恭喜你答对了。

Q:这不公平,有的人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

A:人生中充满了不确定性和运气成分,这是一个残酷的事实。祝你下辈子生在王思聪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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