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观价值论(1)
主观价值论(1)

对市场经济中发生的所有经济行为的解释,最终是建立在主观价值论基础之上的。
托马斯·C. 泰勒 文
陈青蓝 熊越 译
杨震 校
满足与估值
对市场经济中发生的所有经济行为的解释,最终是建立在主观价值论基础之上的。不同的消费品和服务的价值并非与进行估值的个人无关,而客观和内在地存在于其自身。个人的估值是一件主观的事情,甚至他自己都无法对其做客观描述和量度。估值就是对某种东西的特定增量的偏好甚于对其替代品的增量;估值的结果即是对特定数量的各种财货和服务的排序,人们关心这些财货和服务乃是为了做出决定和行动。理论借助假设的价值表概念来解释和理解人的估值行为的本质。对可选目标的排序是由人的预期满足来决定的,这些满足则是由在作出任何决定时人所面对的特定选择带来的。他一定会选择他认为会给他带来最大满足的那个选项。
估值的主观性源于满足的本质——满足是主观的,而且不能作量化的度量。一个东西带来的满足程度总是由个人来判断的。人们从不同的财货和服务中得到满足;也就是说,在能够令其获得满足的东西的种类方面,所有人都不一样。经验也显示,同一个人的偏好每时每刻都不一样。他对可替代的选择的排序会在某一特定时刻全部打乱重来。他的价值天平会被选项的增加和减少所改变。
把估值这件事与个人联系起来,并不是说每个人只关心满足他自己的嗜好和需要。人们也可能从帮助别人当中获得满足和宽慰。满足既能够通过实现利他的目的,也可以通过实现“自私的”目的而获得,而且常常如此。但是,不论通过哪种方式获得满足,这一点始终成立,即每一种选择都是源于那个正在进行选择的人本人的主观评价。他设法要解除的忧虑就在他自己的头脑中,不论这种忧虑是源于他自己正面临的问题还是其他人所面临的问题。他的选择取决于他更愿意消除某一特定的忧虑,而不是解决另一个能够吸引他注意力的问题。
边际效用原理
估值的对象总是一定数量的某种物品或服务。选择和决策的对象并不是某种物品或服务的全部供应。这一边际取向在古典经济学家对所谓的价值的悖论的探索当中是没有的。他们不能解答这个有趣的问题:尽管每个人都清楚水比钻石更有用、更有价值,但为什么每单位的钻石的价格比水价格更贵?只有藉由边际效用递减原理,这个概念悖论才能被消除。某一种物品在数量上每增加一个单位,这个增加的单位的物品都会在使用价值上比之前那些单位的物品较少重要性和紧迫性。
为确立边际效用原理,并不需要像通常做的那样,诉诸心理与生理的满足。人总是把一定数量的物品或服务用来满足最急迫的欲望和需求,这一规律是人的目的性行为所固有的。由于每个人都愿得到更多的满足而不是更少的满足,再考虑到当时他对价值的评估,因此后来所得到的每一个单位的物品都会用于重要性越来越低的目标。
从边际效用递减原理,推出一条与一定数量的物品之任一单位的价值有关的重要定理。一定数量的某种物品的价值,由其最不重要的用途的有用程度决定。这条定理用另一种方式表达就是,某种物品的若干个单位当中的任意一个单位的价值等于因丢失一个单位的这种物品而牺牲的满足。庞巴维克假想了一个拓荒农夫收获五袋粮食的情形,来形象地描述这条定律。[1]在计划这些粮食的用途的时候,他首先确定了自己的必不可少的需求,在下一次收获粮食之前,他需要最低数量的粮食。为此,他划留出一袋粮食。第二袋粮食让他获得足够的力气和完全的健康。第三袋粮食则能够让他用来养些家禽,让他的三餐多些花样。第四袋,他决定用来酿白兰地。最后,第五袋,他用来养一群鹦鹉,“它们的滑稽搞怪能给他带来快乐。”
这个例子描述了边际效用递减原理的实际运用。农夫的粮食使用计划正是按照其用途的重要性从高到低来排序的。每袋粮食的价值都等于农夫期望从喂养和享受他的鹦鹉朋友中得到的满足。而这种满足正是他会首先牺牲掉的,如果他不幸丢了一袋粮食的话。而由于他的那几袋粮食是同质的物品,他不需要牺牲掉那四种更重要的用途。他只需要选择最无关紧要的用途,然后判断最初的计划当中哪部分不应该受到影响就行了。一个单位的物品的价值是由它的边际效用或者满足度决定的。
边际效用递减原理及其关于价值的补充定理解决了钻石价格与水的价格的差异所显示的价值悖论。稀缺性原理决定着某种财货在多大程度上被使用,是理解这个问题的关键。与钻石相比,水资源相对丰富,意味着相对于数量有限的钻石的用途来说,多出来的水能够用在更多不重要的用途上。没有人会面临在全部的水和全部的钻石之间进行选择的困境,因此就不存在所谓悖论。价格与一定数量的财货有关,而不是和所有种类的各种不同的财货有关。
如果他想要的某种财货的量增加到囊括几个更小的单位,价值理论就不适用了。这种情况下,这个变大的数量就成了边际单位,其估值则等于,假如这个变大的数量被分解成新增的各种用途的话,将导致的各种满足的总和。例如,如果农夫面临着要一下子放弃三袋粮食的情形,他对这些粮食的估值就不会是三倍于对保留他的鹦鹉所带来的满足的估值。他不是处在只对一袋粮食进行估值的情形。他会牺牲掉那几袋粮食的三种最不重要的用途,然后将剩下的两袋粮食用来满足他最基本的食品需求。那三袋粮食的“一个单位”的价值就等于用来养家禽、酿酒和养鹦鹉所期望获得的满足的总值。这就是作为一个边际单位的三袋粮食所带来的边际满足。
单位的大小对价值理论来说并不重要。这可以从以下情形看出,如果一个人不得不对全部的水和全部的钻石进行价值排序,他将把前者排在第一位,后者排在第二位,这就证明了所谓的价值悖论是不存在的。同样地,如果某种物品的供应量非常大,以至于已经有一部分用无可用,那么这种物品的边际价值就等于零;这种情况下,对任何一个特定单位都不再有价值。这种物品就不再属于经济学的范畴,而被恰当地称为“免费”品。这种情况正如我们通常呼吸的空气(当然,空气污染可能会导致在某种情况下,清洁的空气是要付费的而不是免费的)。
价值与交换
在现代经济当中,生产的目的是让财货和服务被人们使用,而不是被生产者自己使用。这就是专业化和劳动分工的本质。在发达社会,以交换为目的的生产远远超过以直接使用为目的的生产。结果就是,财货和服务在对生产者可能具有的使用价值之上,又增加了交换价值。由于以交换为目的的生产受到普遍重视,作为与绝大多数生产者有真正意义和关联的价值,产品的交换价值才浮现出来,而财货的使用价值则是对消费者来说有意义的价值。
看上去交换价值的概念有些脱离主观价值论,但实际上并非如此。一件财货的交换价值是源自于其主观价值的,这种主观价值是由能够与之进行交换的一定数量的某种其它财货来界定的。无论它是与其它可消费的财货进行直接交换,还是用来交换一定数量的货币,都是如此。人们希望获得其它的财货,包括金钱,因为他们对那些获得物赋予了某种主观价值。一件财货作为交换手段的价值,其基础是在那件财货的拥有者放弃那件财货来交换其他某件财货时期望获得的最大满足。最想得到的财货或服务(而且能够通过交换得到)的主观价值,是对自己所拥有的财货赋予价值的依据。
因此,任何一件财货都包含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这两种价值都反映了使用这件财货期望给人带来的满足;这件财货可以被直接使用,或者作为通过与别人进行一次性交换而得到其它某件财货的手段。支配决策和行动的估值,总是这两种可供选择的满足中能够获得更大满足的那个。如果这件财货的使用价值超过了交换价值,这件财货将会被直接使用或者保留下来用于将来的直接使用,而它的交换价值将会被放弃。另一方面,而如果它的交换价值超过使用价值,这件财货就会被用作交换或者保留下来用于将来某个时候的交换。
需要注意的是,在这里交换价值指的是财货的所有者对财货作为交换手段的主观估值。“交换价值”这个词通常的意思是某件财货通过交易所能够获得的货币价格。然而,在价值的主观性的语境下,这种客观的货币价值将得到主观估值,其方式与对通过交换获得的非货币财货的估值方式相同。
[1] 欧根·冯·庞巴维克:《资本与利息》,第二卷,第三篇(南部荷兰:自由至上出版社,1959年),第143页~第145页。
陈青蓝 熊越 译
杨震 校
满足与估值
对市场经济中发生的所有经济行为的解释,最终是建立在主观价值论基础之上的。不同的消费品和服务的价值并非与进行估值的个人无关,而客观和内在地存在于其自身。个人的估值是一件主观的事情,甚至他自己都无法对其做客观描述和量度。估值就是对某种东西的特定增量的偏好甚于对其替代品的增量;估值的结果即是对特定数量的各种财货和服务的排序,人们关心这些财货和服务乃是为了做出决定和行动。理论借助假设的价值表概念来解释和理解人的估值行为的本质。对可选目标的排序是由人的预期满足来决定的,这些满足则是由在作出任何决定时人所面对的特定选择带来的。他一定会选择他认为会给他带来最大满足的那个选项。
估值的主观性源于满足的本质——满足是主观的,而且不能作量化的度量。一个东西带来的满足程度总是由个人来判断的。人们从不同的财货和服务中得到满足;也就是说,在能够令其获得满足的东西的种类方面,所有人都不一样。经验也显示,同一个人的偏好每时每刻都不一样。他对可替代的选择的排序会在某一特定时刻全部打乱重来。他的价值天平会被选项的增加和减少所改变。
把估值这件事与个人联系起来,并不是说每个人只关心满足他自己的嗜好和需要。人们也可能从帮助别人当中获得满足和宽慰。满足既能够通过实现利他的目的,也可以通过实现“自私的”目的而获得,而且常常如此。但是,不论通过哪种方式获得满足,这一点始终成立,即每一种选择都是源于那个正在进行选择的人本人的主观评价。他设法要解除的忧虑就在他自己的头脑中,不论这种忧虑是源于他自己正面临的问题还是其他人所面临的问题。他的选择取决于他更愿意消除某一特定的忧虑,而不是解决另一个能够吸引他注意力的问题。
边际效用原理
估值的对象总是一定数量的某种物品或服务。选择和决策的对象并不是某种物品或服务的全部供应。这一边际取向在古典经济学家对所谓的价值的悖论的探索当中是没有的。他们不能解答这个有趣的问题:尽管每个人都清楚水比钻石更有用、更有价值,但为什么每单位的钻石的价格比水价格更贵?只有藉由边际效用递减原理,这个概念悖论才能被消除。某一种物品在数量上每增加一个单位,这个增加的单位的物品都会在使用价值上比之前那些单位的物品较少重要性和紧迫性。
为确立边际效用原理,并不需要像通常做的那样,诉诸心理与生理的满足。人总是把一定数量的物品或服务用来满足最急迫的欲望和需求,这一规律是人的目的性行为所固有的。由于每个人都愿得到更多的满足而不是更少的满足,再考虑到当时他对价值的评估,因此后来所得到的每一个单位的物品都会用于重要性越来越低的目标。
从边际效用递减原理,推出一条与一定数量的物品之任一单位的价值有关的重要定理。一定数量的某种物品的价值,由其最不重要的用途的有用程度决定。这条定理用另一种方式表达就是,某种物品的若干个单位当中的任意一个单位的价值等于因丢失一个单位的这种物品而牺牲的满足。庞巴维克假想了一个拓荒农夫收获五袋粮食的情形,来形象地描述这条定律。[1]在计划这些粮食的用途的时候,他首先确定了自己的必不可少的需求,在下一次收获粮食之前,他需要最低数量的粮食。为此,他划留出一袋粮食。第二袋粮食让他获得足够的力气和完全的健康。第三袋粮食则能够让他用来养些家禽,让他的三餐多些花样。第四袋,他决定用来酿白兰地。最后,第五袋,他用来养一群鹦鹉,“它们的滑稽搞怪能给他带来快乐。”
这个例子描述了边际效用递减原理的实际运用。农夫的粮食使用计划正是按照其用途的重要性从高到低来排序的。每袋粮食的价值都等于农夫期望从喂养和享受他的鹦鹉朋友中得到的满足。而这种满足正是他会首先牺牲掉的,如果他不幸丢了一袋粮食的话。而由于他的那几袋粮食是同质的物品,他不需要牺牲掉那四种更重要的用途。他只需要选择最无关紧要的用途,然后判断最初的计划当中哪部分不应该受到影响就行了。一个单位的物品的价值是由它的边际效用或者满足度决定的。
边际效用递减原理及其关于价值的补充定理解决了钻石价格与水的价格的差异所显示的价值悖论。稀缺性原理决定着某种财货在多大程度上被使用,是理解这个问题的关键。与钻石相比,水资源相对丰富,意味着相对于数量有限的钻石的用途来说,多出来的水能够用在更多不重要的用途上。没有人会面临在全部的水和全部的钻石之间进行选择的困境,因此就不存在所谓悖论。价格与一定数量的财货有关,而不是和所有种类的各种不同的财货有关。
如果他想要的某种财货的量增加到囊括几个更小的单位,价值理论就不适用了。这种情况下,这个变大的数量就成了边际单位,其估值则等于,假如这个变大的数量被分解成新增的各种用途的话,将导致的各种满足的总和。例如,如果农夫面临着要一下子放弃三袋粮食的情形,他对这些粮食的估值就不会是三倍于对保留他的鹦鹉所带来的满足的估值。他不是处在只对一袋粮食进行估值的情形。他会牺牲掉那几袋粮食的三种最不重要的用途,然后将剩下的两袋粮食用来满足他最基本的食品需求。那三袋粮食的“一个单位”的价值就等于用来养家禽、酿酒和养鹦鹉所期望获得的满足的总值。这就是作为一个边际单位的三袋粮食所带来的边际满足。
单位的大小对价值理论来说并不重要。这可以从以下情形看出,如果一个人不得不对全部的水和全部的钻石进行价值排序,他将把前者排在第一位,后者排在第二位,这就证明了所谓的价值悖论是不存在的。同样地,如果某种物品的供应量非常大,以至于已经有一部分用无可用,那么这种物品的边际价值就等于零;这种情况下,对任何一个特定单位都不再有价值。这种物品就不再属于经济学的范畴,而被恰当地称为“免费”品。这种情况正如我们通常呼吸的空气(当然,空气污染可能会导致在某种情况下,清洁的空气是要付费的而不是免费的)。
价值与交换
在现代经济当中,生产的目的是让财货和服务被人们使用,而不是被生产者自己使用。这就是专业化和劳动分工的本质。在发达社会,以交换为目的的生产远远超过以直接使用为目的的生产。结果就是,财货和服务在对生产者可能具有的使用价值之上,又增加了交换价值。由于以交换为目的的生产受到普遍重视,作为与绝大多数生产者有真正意义和关联的价值,产品的交换价值才浮现出来,而财货的使用价值则是对消费者来说有意义的价值。
看上去交换价值的概念有些脱离主观价值论,但实际上并非如此。一件财货的交换价值是源自于其主观价值的,这种主观价值是由能够与之进行交换的一定数量的某种其它财货来界定的。无论它是与其它可消费的财货进行直接交换,还是用来交换一定数量的货币,都是如此。人们希望获得其它的财货,包括金钱,因为他们对那些获得物赋予了某种主观价值。一件财货作为交换手段的价值,其基础是在那件财货的拥有者放弃那件财货来交换其他某件财货时期望获得的最大满足。最想得到的财货或服务(而且能够通过交换得到)的主观价值,是对自己所拥有的财货赋予价值的依据。
因此,任何一件财货都包含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这两种价值都反映了使用这件财货期望给人带来的满足;这件财货可以被直接使用,或者作为通过与别人进行一次性交换而得到其它某件财货的手段。支配决策和行动的估值,总是这两种可供选择的满足中能够获得更大满足的那个。如果这件财货的使用价值超过了交换价值,这件财货将会被直接使用或者保留下来用于将来的直接使用,而它的交换价值将会被放弃。另一方面,而如果它的交换价值超过使用价值,这件财货就会被用作交换或者保留下来用于将来某个时候的交换。
需要注意的是,在这里交换价值指的是财货的所有者对财货作为交换手段的主观估值。“交换价值”这个词通常的意思是某件财货通过交易所能够获得的货币价格。然而,在价值的主观性的语境下,这种客观的货币价值将得到主观估值,其方式与对通过交换获得的非货币财货的估值方式相同。
[1] 欧根·冯·庞巴维克:《资本与利息》,第二卷,第三篇(南部荷兰:自由至上出版社,1959年),第143页~第1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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