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与财产:平等派与洛克

自由与财产:平等派与洛克


 文:穆瑞·罗斯巴德
 译:王军

编者

本文节选自《亚当·斯密以前的经济思想:奥地利学派视角下的经济思想史》。该书是罗斯巴德的一部编年体经济思想史巨著。其最大特点是,从奥地利学派的分析视角对于浩瀚的西方经济思想史料进行了重新审视,发掘出了许多新的思想渊源,对于以往流行的诸多史论给予了新的评析甚至批判,从而在西方经济学界产生重要影响

17 世纪40 年代和50 年代英国内战产生的混乱导致了政治和制度的巨变,激发了政治学中的激进思想。由于内战是为宗教和政治而战,所以很多新思想都是植根于宗教原则与观点,或受到后者的启发。因此,正如我们在马克思主义的根源 ”( 2 卷,第 9 章)将进一步考察的,千禧年共产主义流派再度突然出现,这是自 16 世纪早期德国和荷兰再浸教礼派的狂热运动之后第一次出现的情况。内战中特别著名的左派狂热运动是掘地派( the Diggers )、浮嚣派( the Ranters )和第五君主国派( Fifth Monarchists )运动。

与内战所产生的新思想相对立的另一极,是世界上第一个自觉的自由意志主义大众运动即平等派( the Levellers )时,他们处于主流共和主义左派力量之中。在一系列共和军内的著名争论中,特别是克伦威尔主义者与平等派的争论,由约翰 ·利尔伯恩 John Lilburne )、理查德 ·欧文顿 Richard Overton )和威廉 ·沃尔温 William Walwyn )领导的平等派设计出一套惊人地一致的自由意志主义原则,赞成个人的自我所有、私人财产、宗教自由等权力,认为社会活动中政府干预应最小化。此外,每个个人对自身及财产的权力都是自然的,即源自人与宇宙的自然属性,所以这些权力既不依赖于政府,也不能被政府取消。虽然经济并不是平等派的焦点问题,但他们对自由市场经济的忠诚直接来自于其对自由及私人财产权的强调。

在内战中有段时间平等派似乎要取得胜利了,但克伦威尔决定使用武力解决军队的争论,把平等派领导人投人监狱,建立了其专制独裁和激进的清教徒神权政体。克伦威尔及其清教徒对平等派的胜利对英国历史的进程产生了致命的影响,因为这意味着在英国人看来,共和主义永远与克伦威尔圣徒的铁血统治、宗教狂热主义的支配盛行以及对大英国教教堂的劫掠相联系。因此,克伦威尔死后,斯图亚特王朝很快复辟,并且产生了对共和主义运动的持久怀疑。另一方面,平等派的自由原则、宗教宽容和最小政府则似乎证明可以大致为英国民众所接受,这可能确保了一种比在复辟王朝( Restoration )和辉格党和解( Whig Settlement )之后实际形成的政体更加自由的英国政体。

内战之后,特别是在 17 世纪80 年代,伟大的自由意志主义政治理论家约翰·洛克( John Locke,1632--1704 年)脱颖而出,但关于洛克的史学讨论纠缠于相互矛盾的解释。洛克是激进的个人主义政治思想家,还是保守的新教主义的经院学者?是个人主义者,还是多数主义者?是纯粹的哲学家,还是革命的阴谋家?是激进的现代性预言家,还是回归中世纪或古典美德的倡导者?

说来也怪,这些解释中的大多数并不是完全矛盾的。按照这种观点,我们可以看到,经院学派决定着中世纪及其之后的传统,但尽管如此,他们仍是自然法和自然权力传统的拓荒者和阐释者。传统现代的差别很大程度上是人造的。现代思想家如洛克,也许甚至包括霍布斯,可能是个人主义者和权利一思想家,但他们也浸淫于经院主义学说和自然法。洛克实际上是一个虔诚的新教徒,但他也是一个新教的经院学者,深受新教经院主义的奠基人荷兰学者雨果 ·格劳秀斯的影响,而后者又深受晚近西班牙的天主教经院主义学说的影响。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16 世纪晚期伟大的西班牙耶稣会经院学者如苏亚雷斯和马里亚纳都是契约论自然权利思想家,马里亚纳主张,先前被授予国王的君主权利应恢复为民众的权利,在这一点上他肯定是前洛克主义者虽然与其前辈相比,洛克使得自由意志主义的自然权利思想更为完整,但它仍深深地植根于经院主义学说的自然法传统。

约翰 ·波科克 John Pocock )及其追随者试图在洛克或其追随者对于自由意志主义观念的美德与他们对古典美德的热衷二者之间设置一种人为的区别与冲突的企图,也是不能令人信服的。按照这种观点, 18 世纪洛克学派的自由意志主义者,从加图 ”(Cato )到杰斐逊( Jefferson )都神奇地从激进的个人主义者和自由市场主义者转变为怀旧的保守分子,要回归到古代或文艺复兴时期的古典美德在某种意义上,这种品德的追随者变成了过时的共产主义者而不是现代个人主义者。可是,为什么自由意志论者和政府干预的反对者不能同时反对政府的腐败和奢靡?实际上,二者通常是并存的。只要我们认识到,一般而言一一至少直到边沁( Bentham )为止肯定是这样一一自由、财产和自由市场的信徒通常都是道德主义者,也是自由市场经济的信徒,那么波科克的分类就开始土崩瓦解了。 17 世纪和18 世纪的自由意志论者来说(实际上绝大多数的自由意志论者都是如此),对政府干预的攻击与对政府道德败坏的攻击是令人愉快地结合在一起的。

关于洛克的职业和思想,仍有一些不寻常之处,但理查德 ·阿什克拉夫特 Richard Ashcraft )引人注目的著作对此进行了直接的讨论和说明,厘清了这些问题。阿什克拉夫特从根本上证明,洛克的职业生涯可以分为两个部分。洛克的父亲是一个清教徒的乡村小绅士的儿子,职业是乡村律师,曾参加克伦威尔的军队,他可以利用其导师下院议员亚历山大 ·波帕姆 Alexander Popham )上校的政治影响力,把约翰 ·洛克送到著名的威斯敏斯特学校读书,在威斯敏斯特、后来又在基督教会和牛津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之后在1658 年获得硕士学位。1662 年,任希腊一所大学的修辞学讲师。之后,由于未获得神职,为了留在牛津,开始学习医学,并且成为内科医生。

也许由于洛克的清教徒背景和身份,他明显受到了牛津的培根主义科学家特别是罗伯特 ·波义耳的影响,因而倾向于接受其朋友与老师的“ 科学的、经验主义者的、低调专制主义的观点。在牛津期间,洛克与其同事热切地欢迎查理二世的复辟,实际上,在洛克没有获得神职的情况下,正是国王本人命令牛津大学接纳洛克为医科生。在牛津期间,洛克接受了经验主义方法论以及培根的认知哲学,促使其后来撰写了《人类理解论》( Essa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 )。此外, 1661 年,洛克一一这位后来倡导宗教宽容思想的斗士一一撰写了两本谴责宗教宽容的小册子,赞同专制国家强制推行宗教正统。1668 年,洛克当选皇家学会成员,与培根主义科学家一起共事。

然而,在 1666 年约翰·洛克成为内科医生,第二年又成为伟大的阿什利勋爵(安东尼 ·阿什利·库珀,Anthony Ashley Cooper,1672 年被授予沙夫茨伯里伯爵一世称号)的私人秘书、顾问、文书、理论家和亲密朋友之后,他的思想发生了变化。正是由于沙夫茨伯里,从那时起,洛克投身于政治和经济哲学,也投身于公共服务和革命密谋。从沙夫茨伯里那里,洛克吸收了辉格党完整的古典自由主义观点,正是沙夫茨伯里把洛克改变成一个坚定的、为宗教宽容奋斗终生的斗士,也成为自我所有、财产权利和自由市场经济等概念的自由意志主义倡导者。正是沙夫茨伯里把洛克改造成为一个自由意志主义者,他激励了洛克的自由意志主义体系的发展。

简言之,约翰 ·洛克迅速变成沙夫茨伯里的追随者,因而也就成为一名古典自由主义和自由意志主义者。洛克终生只对其朋友和导师沙夫茨伯里有过赞美之词,即使在1683 年沙夫茨伯里去世之后也是如此。洛克在为沙夫茨伯里撰写的墓志铭中宣称,后者是为市民和教会的自由进行有力的、不屈不挠斗争的战士洛克因《政府论两篇》( Two Treatises of Govemment )选定版的编者准确地指出没有沙夫茨伯里,洛克绝对不会成为洛克这些事实过于频繁地被历史学家所隐藏,因为他们关于政治理论与哲学如何发展,持有一种荒谬的修道士的恐怖观点,即这种发展出现在政治与意识形态斗争的核心。与此不同,许多人觉得他们不得不隐藏这种关系,以便树立洛克纯粹而超然的哲学家形象,使其与真实世界卑微而世俗的政治利益相区隔。

阿什克拉夫特教授也说明了洛克和沙夫茨伯里如何通过详细阐释与平等派非常类似的学说,开始(甚至是有意识地)确立一种新平等派运动。在《政府论两篇》中,洛克完整表述了其思想结构,该书写作于 1681-1682 年,是为即将来临的辉格党反对斯图亚特王朝的革命进行辩护的纲领性文件,是对平等派学说的详细阐释和创造性发展:从自我所有或自我专有( self-propriety )开始,推导出财产权和自由交换权,阐明政府只是保护这些权利的机构,最后,当政府侵害这些权利,或者具有破坏性时,人民有推翻政府的权利。前平等派领导人之一梅杰 ·约翰·怀尔德曼 Major John Wildman )在 17 世纪80 年代甚至与洛克一沙夫茨伯里的组合联系非常亲密。

洛克与经院学派思想之间的密切关系被一些不可否认的事实所蒙蔽,即对洛克、沙夫茨伯里和辉格党人来说,在 17 世纪晚期直至18 世纪公民自由与宗教自由的真正敌人,君主专制主义的主要鼓吹者,是天主教会。因为在17 世纪中叶之前,天主教或天主教会 ”(popery )并不认同自然权利,也不认同以往对皇权专制的监督,但认同法国路易十四的专制主义一一这个欧洲主要的专制主义国家一一它早于西班牙的专制主义。一个世纪后,像新教国家一样,宗教改革成功地去除了天主教国家中对君主专制的约束。实际上,从 17 世纪初起,法国的天主教会(詹森派教徒和保皇主义者),已经是皇室专制的傀儡,而不是对其暴行的监督者。事实上,到了 17 世纪,欧洲最繁荣同时也是最自由(在经济、公民自由、分权政体以及对帝国冒险的克制等方面)的国家是新教的荷兰。

因此,对英国的辉格党人和古典自由主义者来说,容易把专制主义、任意的税收、控制以及斯图亚特王朝无休止的战争等同于天主教,也等同于路易十四的邪恶属性,而斯图亚特王朝正不太秘密地向天主教靠拢,也向路易十四靠拢。结果,英国和美国的殖民传统,甚至自由意志主义传统,都受到狂热的反天主教思想的渗透,把邪恶的天主教包含进宗教宽容主题的思想很少被接受。

通常对于洛克系统的财产理论有一种误解,需要厘清,即洛克的劳动理论。洛克的自然财产权利理论以每个个人的自我所有权为基础,这是他自身的专有权如果不拥有自身,怎么能够确立一个人对物质、土地和自然资源等财产的初始权利呢?在洛克睿智而又极富见地的理论中,财产是从公共属物或者非财产中剥离出来,进入私人所有的,个人也以同样的方式把未使用的财产投入使用:通过把其自身所有的劳动 ”(其个人的能力)与以前未使用和未拥有的自然资源相混合,从而把资源投入生产性用途,进而获得其私人财产。物质资源的私人财产权是通过第一次使用建立起来的。每个人的自我所有与自然资源的首次使用或占有 ”(homesteading ),这两个公理确立了整个自由市场经济的基础,即自然性 ”(naturalness )、道德和财产权利。因为如果一个人正当地拥有其居住和使用的物质财产,就可以推断其拥有用这些财产与其他人居住和以其劳动来使用的财产相交换的权利。因为如果某人拥有财产,他就有权用它与其他人的财产相互交换,或者有权把它赠予愿意接受的人。这一演绎链条建立了自由交换与自由契约的权利、赠予的权利,因而建立了市场经济完整的财产权利结构。

因此许多历史学家,特别是马克思主义者,乐于声称约翰 ·洛克是马克思主义“ 劳动价值理论的奠基人(该理论来源于斯密特别是李嘉图)。但是,洛克的理论是关于财产的劳动理论,即物质财产如何通过劳动手段使用或混合而获得所有权。这种理论与市场中商品与服务的价值或价格决定绝对无关,因而与后来的劳动价值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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