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不应是公器

媒体不应是公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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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时代人们能理解所谓媒体,只是个人口舌纸笔的延伸。一个人想说什么,有何种的喜怒哀乐,针砭赞美,隐恶扬善,都能痛痛快快地表达。
可是,当你的自媒体订阅户众多,影响很大,那么就要小心了。据说因为影响力,就要承担某种“社会责任”不好说脏话,更不能信口胡诌(有些傻子会被你误导,你得为他们的不辨是非负责任)。
如果是组成报社,就更加了不得。无论你的读者多少,报纸印刷出来,就算扩散于公众,更应该承担“社会责任”,比如客观真实,不偏不倚。
按照当下流行的说法,媒体的正确立场其实是不能有立场,它只能是一个“公共平台”。看过这样一个滑稽场面:新快报记者陈永洲被抓,报纸在头版登号要放人。旋即有理论素养深厚的观察家指出,新快报属于“公器私用”。报纸是“公器”,是用来登布闻,陈述民众疾苦的,怎么可以作喊话打擂的工具呢?你要有委屈,想发布消息,也不应该以自家版面为阵地。你应该像普通当事方一样,到其它媒体接受采访,不能在自家媒体上陈情告白。
这就造成一个局面:自家媒体出了再大事,外面炒得天热,你自己得避嫌,有苦外面说。是不是觉得特别扭曲,不符合人情事理?是的,“媒体公器论”者认为这是正常的。
在自己的产权范围内自卖自夸、自吹自擂、隐恶扬美,为何到了媒体这里就成问题呢?韩寒和白桦在博客上唇枪舌战,你来我往,为何就不是“公器私用”呢?好吧,你说韩寒博客是“私器”,那么报社几杆村聚合在一起,报道新闻,指点江山,为什么就不能是私器呢?要知道,民国很多报纸都是党同伐异,同气相求;美国民主党的报纸,当然不会咬自家主人,而是奋力向共和党吠,这又有什么问题呢?媒体落脚处肯定都是特定利益集团,他们本身就是私器,再让他们标榜“公共责任”,未免太僭越了。
媒体肯定都是私器。党人办报,归根到底是服务于党的利益;私人办报,是为私人利益鼓与呼;这些都是产权自用,正常不过的现象。那些稍具“公共情怀”的媒体,只要不撒谎,不造谣,再加一点专业功力,就能成为有影响力的报纸。有些报纸才不管什么“社会责任”,他们就是要暴露阴暗恶臭,窥伺名人私生活,挖掘凶杀情色的东西吸引观众眼球。这类报纸在正派人士眼中是不入流的,那又有什么了不起呢?英国《太阳报》就是这么发展壮大的,成了世界著名大报。还有些报纸,像洋葱新闻一类,他们才没什么“真实、公正、不偏不倚”等教条,专门以放假新闻为乐。他们的假新闻编得如此之好,以至于经常被一些迷糊媒体采用,闹出笑话,不也没事吗?
媒体公器论”是二战之后兴起的。1947年,美国知识界和传媒界的名望人物发出了一个报告,称为“一个自由而负责任的新闻界”。出台这个报告的心理成因是,认为媒体正在受到“资本控制”,日益垄断化。知识界担心,资本垄断将导致媒体成为资本的传声筒,新闻自由将受威胁。要矫正这一趋势,他们越来越多求助于政府。政府被认为是“公共利益”代言人,不断出台法规限制媒体“不负责任”的行为。
在中国,绝大多数报纸电视台都吃皇粮,这似乎是他们“应当是公器”的理由。愿望诚然美好,再没比这个更自欺欺人的。媒体吃谁的饭,就是谁的“私器”。你让党报朝他们身后的阿公吠两声试试?执着于“公器”名头,使得事实上的“私器”(包括市场化纸媒、网络媒体)也束手束脚,不能名正言顺地为“私利”鼓与呼。
媒体私器早已是真实的存在,也并不可怕。那些吃公家饭的媒体早就放下脸追逐私利无可厚非值得追求的,是名正言顺、从名份到事实都是私器的媒体环境。媒体变成私器,专谋私利,甚至以公共名义谋求私利并不可怕。像京华时报这样所谓“公器”,他们敢连续27天用67个版面恶意抹黑农夫山泉,放在私器市场上,只被唾弃得更惨,成为众人眼中下三滥的疯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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