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意志主义者不会使用更复杂的逻辑吗?


自由意志主义者不会使用更复杂的逻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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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上有一则问答大体是这样的:


问:如何评价连岳的《公务员为什么是小偷和强盗》?

答:连岳皈依了自由意志主义,因为自由意志主义特别能让人产生洞悉了世间真相的幻觉,而拒绝用更复杂的逻辑来分析事件,同时断言与反常识的表达特别能博得不具备充分的分析与反思能力的读者的好感,对于他的商业写作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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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所说的“更复杂的逻辑”,就是这个意思:世界上所有的人的行为,都要用同一个逻辑来评价,但是,其中一部分人的行为,要用另一个逻辑评价。



任何人都不可以杀无辜的人,但是,政府职员在战争期间就是可以杀无辜的人。政府怀疑你犯罪了,也可以。



任何人的收入都必须自愿获得,不能抢劫、偷盗和诈骗,但政府可以征税和强征。任何人都不能使用暴力强制别人使用他印刷出来的纸当货币,但是政府可以强迫你使用法定货币哦。



你挺仇恨隔壁老张,人人都应该信基教,他偏偏要信什么伊教!你就有权用枪强迫你家的另一个邻居老王的儿子帮你砸老张家吗?自由意志主义者认为不可以。但政府支持者认为可以。



也就是说,“任何人都不可以……但是政府可以……”就是你所谓的“更复杂的逻辑”。



如果你用同一个逻辑来判断所有人的行为,你就会发现要么承认所有的人杀害无辜者都是没错的,要么承认政府在军事行动中杀害无辜者是有错的。要么承认所有的抢劫都是正当的,要么承认税收是不正当的。



抢劫和税收一样是通过使用暴力威胁来获取财产的行为。如果你不承认这一点,那么请你给抢劫下一个定义,试图使其区别于税收。对于其他的行为,也可以用这种方法来处理。



如果你想给抢劫和税收下个不同的定义,你必须在定义中包括“违反国家法律和规定”这样的词语。而国家的法律和规定本身呢,就是政府里的人制定的。所以你的定义到最后就会变成“所有的以暴力威胁来获取财产的行为都是错的,但是符合政府规定的除外”这样子。也就是“任何人都不可以……但是政府可以……”的一个变种。



所以说归根结底,为什么要用不同的逻辑去理解同样的人类行为?难道人类行为的正当性不是由行为本身的性质决定的,而是由人的身份决定的?



下面说说文中提到的“反常识”的问题。我觉得“不打人,不偷东西”才是常识。这是每个孩子从小就从父母长辈和幼儿园那里学到的。至于你认为的“每个人都不可以打人,但是政府职员就可以打人杀人”,“每个人都不可以偷东西,但是政府职员就可以偷东西抢东西”,我只能说这是你的常识有问题,应该回幼儿园补课。



你也许可以嘲笑我们的逻辑是幼儿园水平。是的,如果我们坚持逻辑一致就是幼儿园水平,那我们就不得不怀疑你的童年教育有问题,连幼儿园的水平都没有。



我们自由意志主义者只不过是把同样的原则用在了所有人的身上。因为在我们的眼里,政府里的张科长和王书记,与你家邻居刘大爷和李奶奶,在人的行为的逻辑上没有区别。为什么同样的事情,张科长和王书记做了就是正义的,刘大爷和李奶奶做了就是不正义的呢?



比如说,税务局的张科长认真执行税法,完成税收100万元,老流氓刘大爷拦路抢劫,获取赃物价值100万元,这两种行为在正当性上有什么区别呢?



行为性质相同的事情,就要用同样的标准来评价。这才是常识,这才是逻辑。如果常识与逻辑要按照每个人的身份来定制,那么我们完全可以给世界上的每个人创造出一套评价体系。那么所谓常识和逻辑也就不存在了。



用一张图总结我的意思:Libertarian - "A person who doesn't follow up the phrase 'I believein freedom' with the word 'but.'" (自由意志主义者,就是在“我相信自由”这句话后面不说“但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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