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欣是无罪的
王欣是无罪的
多人对它怀有喜爱之情,这个案件展示出公道与荒谬的对决,就足够精彩。两天庭审,我不太觉得辩方律师有多
么超水平的发挥,他们只是步步为营,陈述最清晰的逻辑,讲一些最简单的道理,以至于每一句辩护辞都像金
句,都能引起共鸣。
快播涉黄不涉黄,其实大家都清楚,王欣和辩护人其实只是在诡辩……
控快播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并不能成立。站在更高立场看,王欣则根本无罪。
实具有传播功能啊。如果把P2P技术视为传播,QQ文件传输也能传输,互联网本身就在犯罪,电流更是帮凶,
摄像机更是穷凶极恶,因为所有黄片都是通过它生产出来——工具能够入罪,还有什么技术是安全的?快播只是
工具,作为视频软件公司,它并不生存和储存淫秽物品。你可以说,很多人拿快播看黄片。那又怎么样呢?这款
软件性能优越,能够解码各种格式的视频,受到普遍欢迎。很多人用360浏览器阅读色情网页,用txt文档储存色
情文字啊,能说它们有罪吗?
是提供技术服务并获利,就能入罪。这规定放在线下生活,相当于要求卖菜刀检查买客会不会拿刀杀人,卖鼠药
的需要检查买家是不是拿它下毒,本身就很荒谬。由于互联网技术的可能性,监管变得理直气壮。快播事实上也
在承担这个义务,屏蔽了几千个色情网站。当然,你可以像检方那样在网上找一些淫秽视频说,快播做得不够
好,屏蔽得不够干净,却无法证明他们具有“明知…却放任”的情节。如果挑出一些秽视频就能干掉快播,所有
视频软件都无法幸免,相关技术也都将被抹掉。
有色情流量就没有后来的快播。这算是来自业界最严厉的指控了。这种指控最大的问题是非常模糊,至少检方的
证据就很不充分。一项产品广受欢迎,很可能是营销成功,也可能是技术驱动。此前人们看视频要先下载,使用
快播只要5~10秒就能观看,体验提升一大截,这也被认为是快播成功的关键技术。指责快播依傍色情起家,如
何评估技术的贡献呢?
软件,中间利益关系,快播公司付多少钱收多少好处,这些都需要证据。仅凭泛泛猜测就能定罪,无异于先声明
淘宝卖假货起家,陌陌是个约炮软件,紧接着封站抓人,未免太把法律当儿戏吧。
有受害者,损害的只是任人揉捏的“社会利益”。据说色情网站败坏社会风气,损害社会道德。这种损害到底有
多大,看不见摸不着,正面福利却清晰可见:宅男们可以获得生理和心理上的快慰,此种福利谈不上高尚,却丝
毫并不可耻。色情网站能够释放荷尔蒙,还能降低犯罪率…为这件事情提供服务便利,谈得上什么危害呢?色情
需求是一项隐晦而庞大的需求,它从来不曾占据社会主流,也永远不会消失。没有色情网站,我想中国人上网的
乐趣就要减半,幸福感也会大打折扣。
是,严肃网站照样还会生存,影视剧也不会充斥着交媾的镜头。社会依然有其强大规范约束人们的行为,少数人
权利也能获得保障。有政府依赖症的人不知道,无妄的干预不只损害他人福利,同时也带来真正的道德败坏。凭
借部分偏好划定道德标准,并上升到刑罚高度,严厉打击自愿无害的行为,损害私人福利,难道不是更可恶吗?
无论快播是否涉黄,它都是无罪。无论是色情网站,还是暴风、迅雷、百度云盘这样的下载工具,甚至是招嫖短
信,都适用这个道理。大喊“确实涉黄”的人们,不要被恶法蒙蔽心智,失去自然法判断的能力。这案件从庭审
看,王欣应该无罪,事实上他也确实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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