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意志主义与古典自由主义:有区别吗?
自由意志主义与古典自由主义:有区别吗?
马里奥里佐
我认为自己既是自由意志主义者又是古典自由主义者。我一直在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古典自由主义研讨会,持续了六个学期。我总是被问到两者的差异。我的答案基本上是这样的。古典自由主义是从广阔的思想史的角度来看政治自由的哲学。自由意志主义是从六十年代末至70年代初的现代复兴的角度来看自由的哲学。
自由哲学一直承认层次或程度。考虑到在十九世纪有Lysander Spooner,Auberon Herbert和Benjamin Tucker这样的思想家。这些思想家有时被称为“个人主义无政府主义者”。显然,他们支持一种政治哲学,这种政治哲学对于大多数自称为“古典自由主义者”的人来说是憎恶的。然而,他们确实从主线自由意志主义者的许多相同的前提开始。他们不同意那些主张有限国家的人,因为他们认为基于私人财产的完全自愿的秩序是可能的,并且在道德上是可取的。就像其他古典自由主义传统一样,他们将个人提升到分析的主要地位。
当然,完全自愿的社会可能行不通。它可能会堕落到无政府状态或陷入威权政府。如果这是真的,那么当然这个观点是严重不足的。
在十九世纪还有赫伯特斯宾塞。尽管他至少在后来成为有限政府的倡导者,但他没有提倡政府要做太多的事情。他甚至对市政卫生规则等事情持批评态度。但是,正如人们阅读他的“道德准则”时的感受一样,很容易看出他如何根据他与当时许多其他古典自由主义者分享的想法建立系统个人主义和极为有限的政府的主张。
还有约翰·斯图亚特·米勒的“自由女神”和他早期的(也是更好的)灵感,这来自Wilhelm von Humboldt。冯·洪堡在十八世纪末写了他着名的论文“国家权力的限制”。他显然反对政府提供积极福利,并认为国家的作用应该局限于所谓的消极自由。然而,他为政府提供(有限)教育提供了例外。人们需要教育才能成为自主的人类。
在十九世纪后期,当自由主义理想被认为受到扩大的选举权,“无限民主”,劳工运动等等的攻击时,历史学家威廉·莱基有时在保卫传统英国人方面听起来像是一个“保守派”。正如他所看到的自由与民主之间的冲突与美国宪法制定者的观点,约翰·斯图亚特·穆勒对代表政府的观点以及赫伯特·斯宾塞的政治自由观念一样,民主仅仅是保护自由的一种可能的手段而不是目的。
二十世纪初,经济学家路德维希·冯·米塞斯在欧洲和美国奄奄一息的时候,古典自由主义的立场得到了有力的捍卫。米塞斯的自由意志主义是斯宾塞的传统,而早期的亚当·斯密,杰里米·边沁,约翰等人把经济自由与国际和平(反帝)主义联系起来进行“洗礼派说”。战争状态破坏了自由意志主义。弗里德里希·哈耶克很大程度上追随了米塞斯的领导,特别是在批评社会主义时,但至少在“自由宪章”中,他比福塞斯更加同情福斯。
总的来说,古典自由主义或自由意志主义是一种宽泛的哲学,它将财产,契约自由和个人自治提升到规范(和积极)分析的中心。所有古典自由主义者和自由意志主义者都认为国家是当今对自由的中心威胁。
在坚持自由哲学的人中,可以有两种类型的问题将他们分开。第一个(在我看来不太重要)是哲学或原则问题。在我教授我的学生时,古典自由主义的某些形式以自然法为基础,其他形式的功利主义既有直接的也有间接的,有些则以契约论为主,等等。研究这些的人越多,就越清楚,差异在实践中常常是边际的,尽管并非总是如此。其次是经验评估的差异。例如,公共物品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私人提供?显然,购物中心是一种提供特定公共产品的方式,就像门控住宅社区一样。显然,争端仲裁不需要由国家提供。这可以走多远?
我不会遇到古典自由主义者,他们原则上反对国家在“私人”可靠地提供“传统”功能方面的萎缩。这个论点通常是基于经验评估和实践。
在外交政策和国土防御问题上,古典自由主义者和自由意志主义者之间存在差异。但是这与长久以来的自由哲学有一些分歧。这些经验或哲学的差异?如果参与者在辩论中认为问题具有非常广泛的含义,并且实证差异难以解决,有时经验差异会转化为原则差异。
1899年,自由意志主义者威廉格雷厄姆萨姆纳强烈谴责西美战争是对美国自由的威胁。这种被第二次世界大战打断的不干预传统是常态。在战后世界里,参议员罗伯特·塔夫脱重申了这一点。但是,共产主义的威胁似乎要像威廉·巴克利(William F. Buckley,Jr.)那样有一种不同的哲学。然而,他的许多追随者比共产主义者和自由意志主义者更不满足共产主义者。随着共产主义的倒台,各种古典自由主义者之间在这个问题上的分裂得以重生。
正如最近国家安全局的启示已经表明,我们在不同方面都有古典自由派。这个问题没有脱离更广泛的外交政策。一些自由意志主义认为,恐怖主义问题是干涉主义外交政策的冲击。那么如何在不破坏自由意志主义特征的情况下捍卫自由主义秩序(或相对自由意志主义的秩序)而不受外部侵略的侵害是一个问题。
所以自由意志主义者和古典自由主义者之间存在重要的区别,但我认为这些都是不同的。有些是原则性的(“永远不会开始使用武力”),有些是经验性的(“许多公共产品可以私下提供”),有些很难归类(“国家安全局不应收集大量的元数据”) 。有些人会想要把这些差异化,并将它们硬化成不同名称的不同政治哲学等等。但我认为,自由意志主义者和古典自由主义者有太多共同点。我看到各个职位的重要差异。我对某些人比对别人更加同情。
所以我的回答很简单:古典自由主义就是一系列思想。关于第一原则的正确哲学基础,推定这些原则的强度以及经验性质的差异存在差异。我更喜欢“古典自由主义”这个词,因为它唤起了长期以来的知识分子的工作,而且我固执地认为进步主义者没有权利使用“自由主义”这个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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