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朱:被遗忘的中国个人主义之父

杨朱:被遗忘的中国个人主义之父

在个人的自由面前,政府权力应当谦卑地止步。在这一点上,先秦诸子中唯有杨朱做到了。
杨朱:中国伟大的个人主义之父
米塞斯说过无数正确的话,包括在《货币方法和市场过程》一书中说“文明的历史就是争取自由的不屈不挠的斗争”“为自由而斗争的所有目标就是:约束保护和平的武装力量、统治者及其警察。”然而,紧接着,他说得就很不靠谱了:“自由的思想,现在是,过去一直是西方独有的……东方的民族过去一直未尝有过自由的理念。”这一点他就不如学生罗斯巴德了。


老罗在《自由意志主义在中国》一文中说道:“道家是世界上最早的一批自由意志主义者,实际上相信政府不干预经济或社会。”他很是到位地阐述了老庄思想中的自由理念。好辩而固执的米塞斯不知道会如何应答。


就如米塞斯所言,文明与对自由的争取是息息相关的。生活在东方土地上的人们也懂得自我的权利,《击壤歌》中所吟唱的“帝力于我何有哉”难道不是对免于政府暴政的自由的呼唤吗?东方的中国人的历史从很早起就是一部干预与反对干预的斗争。站在政府权力一边的是法家,罗斯巴德正确地指出“法家……仅仅相信最大化政府的权力,并建议统治者如何扩大权力。”而站在自由一边的则是道家。


其实,我是在苛责米塞斯老先生了,我现在也认为,即便是中国最有智慧的哲人也少有认识到个人主义的价值的,而个人主义是真正的自由主义的基础,没有个体就没有自由。


且不去说那彻头彻尾为暴政服务的法家,即便是倡导“民本”的儒家,虽然它的礼乐制度有助于对君权无限扩张的限制,但是孔子的宪政仅仅停留在探讨如何有一个稳定的秩序和讨论圣贤对民众的教化,民众在孔子眼中不是一个个独立的个体,而是一个集合概念。


也许孔子很是尊重整体意义上的民,因此有了孟子的激进理念: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但是孔子从来没有关注过个人意义上的民。没有个人主义,就没有自由主义;没有个人自由支撑的宪政最终也会成为暴政。法国革命就是如此,在法国革命家的眼中只有抽象的自由和抽象的整体意义上的人民。为了这些抽象的概念,一个个具体的有血有肉的个体可以牺牲。


一部老子的《道德经》作为中国古典自由放任主义的伟大作品,非常鲜明地阐发了反对政府干预,尊重自发秩序的理念。但是,没有对于个体的关注,“民”仍旧是一个集合的概念,缺少对个人权利的表述。这是伟大的老子的缺憾。不过,如果罗斯巴德还知道另外一位奇特的道家人物,也许会更加高兴,那就是杨朱,又称阳子居。


杨朱的思想都在别人甚至是他的敌人那里,他不曾留下片纸供我们学习。从拥护黄老之治的《吕氏春秋》那儿我们找到“阳生贵己”,从和米塞斯一样容易激动的孟子那里我们看到被孟夫子批作“禽兽”思想的“杨朱为我”。


据韩非子和荀子交代,当时杨朱思想非常流行,这说明脑子清醒的人总能认识到个人自由的价值。然而,在中国思想史上,历来反对杨朱的人说他是自私自利,赞扬的人也只认识到了乱世重生保命,却没有阐发他的个人主义。胡适只说是“极端的为我主义”,颇不到位。


在中国哲人们的话语系统中,多有“君”“民”,哪里能够找到高扬着“己”和“我”的呢?《列子·杨朱篇》虽然被认为是魏晋时人的伪作,不过这句话应当是靠谱的:“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因为孟子也有过类似的表述“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


无数害人的思想都是拿着那些可怕的大词儿,比如“国家”“天下”“民族”等驱人于锋镝之下。在中国历代思想家中谁有胆略和见识能如杨朱那样明目张胆地说,个人的身体和生命远远地高于家国天下呢?


如果懂得个人的价值、个体的自由,我们就不会以城市发展的名义用推土机蛮横地推倒那用于遮风避雨的私人住宅,我们就不会以城市市容的名义用卡车拉走小贩们的水果摊,我们就不会以国家形象的名义用收容所囚禁流浪者,甚至也不会以所谓保护儿童的名义剥夺贫穷悲惨的父母带着儿女远道出门行乞的权利。在个人的自由面前,政府权力应当谦卑地止步。在这一点上,先秦诸子中唯有杨朱做到了。


好可惜啊!同老子一样伟大的杨朱被绝大多数人遗忘了,就像我们总是遗忘每个个人的自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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