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支持最低工资法
谁在支持最低工资法
菁城子最低工资法在世界范围内的施行之广泛,连经济自由度最高的香港都不能幸免,这是很值得玩味的事情。一般说来,一项政策的施行,必有学理上的主流思潮作支撑。主流经济学盛行的东西,从长期看总会反映在政策上。我们这个时代政府滥印钞票,它的基础是凯恩斯的通胀经济学;自由贸易成为时代潮流,乃是因这一思想在经济学界居于主流的地位,深入人心。最低工资法不是这样,主流经济学界普遍认为,最低工资法并不能给工人带来真正好处,反而会拉高失业率,这是对的。它的原理很简单,工人收入水平是决定于劳动力市场的供需,只要这状况没有改变,规定高于市场一般水平的工资价格,将打击部分提供低工资的企业,使他们难以为继。那些既无技能又无经验,所赚工资远低于一般工资水平的,将被清出市场,沦为失业大军的一员。
关于最低工资的破坏性后果,主流经济学基本已经承认,并写进教科书。政府依旧煞有介事地,每年根据通货膨胀的速率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这其中有政府讨好民众的成分,也有对经济学无知的媒体煽惑的原因。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政府制定的最低工资水平通常很低,伤害性不明显。按照“最低工资帮助工人提高工资”的逻辑,北京政府完全可以把现行1260元每月的最低工资提高到8000元每月,以此帮助可怜兮兮的小白领。但是政府不会这么干——因为大多数企业都无法支付这样水平的工资,它的谎言将败露无疑。
政府颁布最低工资,基本就是依靠“帮助弱势群体”的政治正确,执着向前。孤贫弱小者欢迎最低工资,但是他们不知道谁在帮助他们,谁在伤害他们。政府开出美丽承诺,他们信赖欢迎,乐此不疲。
当然,有小部分经济学家还在试图论证,经济学界对最低工资充满偏见——政府这么干多少有点道理。这种心理很古怪。我无意说这些人的动机是在刻意迎合政府,也许他们只是努力进行理论突破,就像物理学界总有人在试图制造永动机。
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通过收集经济数据证明,实行最低工资的某些时段,失业率居然降低了。事实真是这样吗?必须强调的是:最低工资的后果,只能从人的行为规律推导出来。就像需求定律一样,是基于人的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抛开逻辑去生活里收集数据,期望获得某种规律,只能是凭运气了。最低工资使得很多既无经验又无能力的人很难找到工作,这种逻辑不难理解。但是社会生活中很多因素的变化,则会掩盖它的伤害。例如实行最低工资同时,政府采取经济刺激政策,短期内各行业的全面繁荣确实使失业人数大为减少;某项行业突然兴起,就新增加了很多就业(例如电商行业突然兴起,使得快递业蓬勃发展),等等。这些都会在事实上抵销最低工资带来的伤害,但是并不能从逻辑上证明它的无害。
很多媒体和知识分子还在做着反资本主义的宣传。例如,他们会高呼“连最低工资都无法提供的企业不配生存”。按着他们的逻辑,政府大可以直接没收这些企业,以免他们剥削伤害工人。管制事实上就是部分的没收。企业提供产品和就业机会,本身就是在做出贡献,然而仅仅这种贡献做得“不够好”,就活该被制裁,这真是这些学者的法西斯逻辑了。
前段时间我看到经济学者莫志宏一篇谈最低工资法案的文章。她认为最低工资不应该被经济学界轻率地否定,最低工资法应该被看作市场规则的一部分——正如市场规则反对强制交易那样。她说,“因为让这样的劳动者进入劳动力市场,由于他们所获得的收入水准甚至低于维持正常生活水准的需要,这相当于让他们以一种慢性亏空的方式延喘生命。”这种抒情句式掩盖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最低工资下的劳动也是基于自愿,而不是奴役。最低工资伤害了既无经验,又无能力的求职者。交易双方,总是在当时情形下的各自满足。他们可能只是寻求短暂过渡,打零工也好,一段时间之后可能就另觅前程,如此而已。最低工资剥夺了这些机会。莫志宏老师认为,用慈善去救济他们,也好过陷于低工资的“慢性亏空方式的延喘生命”。她忘了,给一个人工作机会,让他学习独立谋生的精神和能力,才是对他们最好的帮助。怜悯的施舍终究还是怜悯,很可能使他成为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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