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制度——假产权真垄断

专利制度——假产权真垄断

  张润浩 
导语:本文将从权利角度和功利角度两方面揭露专利制度的“假产权真垄断”本质

1,专利和财产权不兼容,是对财产权的盗窃。

将物质的某种排列组合方式的垄断权授予某人,即为专利。它是侵犯财产权的,每多一种专利,人们对自己财产的组合形式就多被限制一些。当你买来一堆材料,却发现既不能这么用,也不能那么用,那这些东西还算属于你的吗?

产权本质是对财货的行动权,或者说控制权。知识一旦进入别人的头脑中,就脱离了它创造者的控制范围,毕竟知识的创造者没法对知识施魔法让它从别人的大脑中消失。强行控制就会侵入别人的地盘,也就是侵犯产权。





2,专利不仅不促进创新,反而抑制创新。

那些觉得没有专利来保证垄断利润就没人有动力开发新药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专利不只意味着收益,它也意味着成本。

技术创新大多是渐进式的,需要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成长,往往哪怕你只是想做一个小改进,也需要获得前面那些基础技术的专利授权,一个个谈下来花笔巨款算好的,遇到一个漫天要价的就啥也干不成了,不愿任人宰割就得小心翼翼地开发绕过专利障碍的技术,费时费力。然后这些绕过专利的技术也被申请专利,成为新的“专利地雷阵”。

正因为技术创新是个持续的过程,所以把其中某一小步的创新者定义为享受专利的原创者对前辈和后辈都不公平,正是源于这种不公平所产生的套利空间,涌现了很多专门给人挖坑的“流氓专利”,像苹果的圆角矩形专利、微软的向SD卡写入数据专利等等。要不是民愤太大,他们真敢把双腿走路申请专利,向全人类收专利费。

此外,它还剥夺了其他独立发明者的机会。1876年2月14日,贝尔申请了那个著名的他和沃森一直研究着的装置——电话的专利。同一天另一个发明家格雷(1835-1901)也向美国专利局递交了相似设备的专利申请书,只因比贝尔晚了几个小时而痛失电话发明权。 贝尔获得电话的专利证书 。


在专利制度下,希望创新的人必须先把前人的技术买来或者绕过,迈过这样一个鲤鱼跳龙门一样高的门槛,才能开始进一步创新,否则连创新的资格也没有。本来是所有致力于创新的人都有资格进行尝试,现在只剩下能迈过门槛的人才有研究的机会,导致创新市场严重缺乏竞争,横竖都有人买单,不昂贵才邪门。

本来先发优势就是对创新者最好的奖励,那意味着品牌价值和市场份额。如果有天曾经的创新者不努力了,那这些东西也会逐渐被奖励给更努力的新一代创新者。现在专利制度把这种激励竞争的良性互动毁了,老一辈创新者可以凭借专利躺在功劳簿上逼着后来者叫爸爸,否则就连喝口汤的机会都不给。新一代创新者也没办法,只能等媳妇熬成婆,又重复昨天的故事。

如果了解到这种状况,还坚持认为专利促进创新,那真的是无药可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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