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利是良性社会的基础
自利是良性社会的基础
受集体主义宣传影响的人,一提起“个人主义”,就会想到“自私自利、损人利己”,这是集体主义对“个人主义”伦理社会有意的扭曲与污蔑,有规则的individualism并不是无规则的egoism。
人为自己而活。人的最大的价值目标就是他自己生命与生活的存有、幸福,这是个人主义伦理道德的逻辑起点。基于这一逻辑,意味着每个人都有权利保有自己的生命、财产与自由,意味着每个人的生命与财产都都只能由他自己自由地支配,不能由他人来支配。
集体主义道德宣扬人的价值在于“利他”,要求人为了别人(或某种抽象的集体,实质却是权力野心家们)的利益而奉献而牺牲。这不仅仅是抽离了人作为人存在的最基本的价值,否定了人作为人存在的最基本的意义,是对人性的反动,而且尤为严重的后果是,这暗示了“人”与“他人”,与“社会”是尖锐对立冲突的、是不相容的敌对关系。
集体主义伦理攻击人的自身利益,把人争取自身利益的行为视为“道德低下”,把个人的价值置于他人及抽象的“集体的价值”之下。为了防止人们追求自身利益,集体主义者消灭私有财产,采取剥夺私有产权的“公有制”经济制度。这种经济制度,能够最大限度地确保社会资源转移配置到“大众最需要”的地方,最大限度地优先满足“集体的需要”、“人民的需要”与“国家的需要”;能够最大限度地“帮助”个人“克服自私自利”,培养“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乐于奉献”、“勇于牺牲”的一代代“新人”。
我们前面说过了,“集体主义高尚道德”只不过是权力野心家们扯在前面招摇的破旗,公有制最大的特色,不过是官僚政客们以不断扩大的管制,借“公平分配”的名义,行既得利益之实,最大限度地为自己攫取肥缺;他们要求民众“自我牺牲”,要求为民众“建立道德档案”,但他们自己,是“要为了革命工作,更好地保重身体”的。
任何人都不能不追求自己的利益,人不可能把自己的价值看得比他人的价值低,人不可能把自己的生命看得比他人的生命更贱(集体主义道德正是要求人自轻自贱)。所以在集体主义社会里,最常见到这样的一种极其滑稽异化:人们迫于强大的舆论压力,不敢伸张个人的利益,但几乎所有行业的从业人员,都在极力强调自己所从事的这个行业的极端重要性,无可替代性。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事业”,医生是“白衣天使”,税收财政是“国家的钱袋子”,交通运输是“大动脉”,清洁工是“城市的美容师”,士兵是“最可爱的人”,警察是“人民的忠诚卫士”,甚至连门卫大爷也声称自己的工作是“不可或缺的守护神”……
所有的人,都在本能地以集体的名义来为自身争取利益。但很显然,最靠近资源的那个人才是真正能获取最大利益的那个人,是权力垄断者,是“分配”者,是领导。这些人并不真正比任何人“大公无私”——“圣人”与“神”都不在人世间——他们操弄权力,成为真正的不劳而获者、掠夺者。而普通人,在自利不得,“分配”时又被要求“利他”、“牺牲”的道德要求下,不择手段地暗中为自己谋取哪怕是一丁点的利益,往往就成为一种常态。正因为如此,我们看到在集体主义伦理统治的社会中,几乎所有的人都是唱着高调的极端
egoism,往往为了蝇头之利,走门路、拉关系、造虚假,出尽撩阴腿、胁下刀,争得你死我活,胜者洋洋得意,败者忌恨于心;在合法手段无法自利的情形下,不择手段非法自利就成为必然。循环往复,形成一个互害型社会。
个人主义伦理最核心的规则就是承认个体的价值至高无上,承认人的自利具有道德与法律上的正当性、合法性。人人都自利,他生存的价值不是贬低自己,抬高他人(或某种抽象的社会、民族、国家等概念);他的劳动,他的创造成果,他的财富,他的努力,他的奋斗,他的知识技能,他的天赋,能自由地优先服务于他自己生命的存有、欲望的满足,而不是别的除他自己之外的所谓“大众的利益”。
“每一个个体的价值至高无上”,这意味着没有任何理由要求一个人自轻自贱,贬损自我,满足他人;同时,这一原则也意味着,任何人都没有任何理由要求不劳而获。实现自我价值与幸福、满足自我的唯一的途径,是你的劳动,是你的努力,是你的奋斗,是你的风险意识,是你的如炬眼光,是你的知识技能,是你的天赋,是你的创造成果。
交换,而不是武力掠夺,交换,而不是权力操弄,交换,而不是欺诈,交换,而不是奉献,交换,而不是牺牲,是个人与个人合作形成“社会”,溶入“社会”的唯一正当方式。除了拿出你最好最便宜且为他人所喜欢的产品(服务)来,与他人交换,获取你的需求,没有人有任何理由要求无偿得到他人的产品(服务)。不存在所谓“大众的利益”,只存在一个个的个体人的利益。更不存在所谓的“贫苦人的利益”。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的准则下,每个人按其能力,按其聪明才智自由发展,获取相应的财富,获得相应的社会地位。
你弱不是你不劳而获,并企图“打土豪、分田地”坐享其成的理由。
在这一意义上,你为自己生活地位、为改变命运、为实现自身价值所作的每一次奋斗,你追求自利的每一个动机,就是一个满足他人、服务他人、利于他人的过程。在自由交换市场里,自利就是利他,你合法自利的动机越强烈,获取的利润越大,越能说明你对他人,对大众的贡献。
在集体主义伦理道德下,一个人连自己的生命与尊严都被要求看轻看贱,那他也肯定不会真正去珍惜他人的生命,尊重他人的尊严。在这样的一种社会风气下,人命尤如草芥,尊严当不了饭吃。捉个赌,抓个嫖,都能死些人,那是最“正常”不过了。人只有懂得了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自己作为人的尊严,才会去尊重他人的生命,尊重他人的尊严。
社会尊重个体的自利,尊重人之为人的价值,以人为本,而不是让个人被牺牲,被奉献,才是良性社会形成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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